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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万随山等14名同志退休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3﹞1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精神,经2023年2月17日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以下14名同志退休。
一、到龄退休8名:
平罗县公路管理段 万随山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杨敏华
平罗县红崖子中心学校 李会忠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马兴菊
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李爱梅 王翠琴
平罗县第四中学 李 娟
平罗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所 田 芳
二、申请55岁退休6名:
平罗县中医院 潘 辉
平罗县第二中学 夏自玲
平罗县崇岗寄宿制小学 夏桂玲 张学芳
平罗县城关第八小学 孟彩霞
平罗第二幼儿园 王金霞
以上14名同志工资发至2023年2月,退休时间为2023年2月。
请尽快通知本人填报《平罗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申领表》,携带1寸照片到社保楼大厅1楼人社局窗口办理退休证。
联系人:田佳雯联系电话:0952—3816670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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