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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田静等10名同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的通知》
平人社发﹝2023﹞16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党办发〔2022〕18号)精神,由用人单位推荐人选,并经过考察、公示后,县人社局核准同意,现批准田静等10名同志晋升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不动产登记中心:田静、王钰、柳润萱;
城市管理大队:夏慧波;
通伏乡所属事业单位:牛强、买佳欣;
姚伏镇所属事业单位:万娣;
黄渠桥镇所属事业单位:马梦楠;
红崖子乡所属事业单位:王倩、杨思佳。
以上人员职员等级晋升聘任时间从2023年2月17日起算,下月起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录入到“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晋升后出现不能按时上岗、不正常履职等情形的,经组织调查核实确认,取消批准的晋升岗位等级工资待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不与职务挂钩、不与政治待遇挂钩、不与领导职数挂钩。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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