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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项目剩余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罗县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扶持条件,最终遴选确定扶持15家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9家二星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每个平均扶持资金8-9万元,家庭农场每个扶持资金7-8万元。
近期,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经实地查看、翻阅账目资料,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建设全部完成,项目资料齐全,管理规范,验收全部合格,现予以兑付剩余补助资金67万元。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4日18点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名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2-6095326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大楼)
邮 编:753400
附件:平罗县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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