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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4处固定式渔政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的公告
为打击查处黄河禁渔期内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切实保护黄河生态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黄河宁夏段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宁夏农业农村厅通告〔2022〕1号)等相关规定,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启用4处固定式渔政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布,并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启用。
一、监控设备类型:非法捕捞取证设备
二、设置地点(4个):平罗县黄河大桥以北影视城以西400米处黄河边;平罗县高仁乡六顷地村一队附近黄河边;平罗县红崖子乡五堆子村三队附近黄河边;平罗县滨河大道与第四排水沟交汇处向北1公里处黄河边。
三、监控行为: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的等。
自公告之日起,将对上述4处渔政监控范围的涉渔非法捕捞信息进行采集。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守法,共同保护黄河渔业资源。
特此通告。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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