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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6-0001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2026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备案服务组织的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2026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备案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助推我县农业生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质增效。现对有意愿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遴选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处)。

三、服务内容:围绕我县水稻、玉米、小麦和油料作物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服务环节主要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环节,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耕”、“种”、“收”等环节进行支持。

四、参与遴选备案服务组织类型

依法登记注册、运营规范、主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主体,具体包括:

1.服务型合作社及农业产业联合体。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专业服务公司(如农机服务、植保服务、农资配送、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初加工等企业)。

4.家庭农场。

5.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等基层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申报参与遴选备案的服务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2.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3.服务能力: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团队,具备完成申报服务规模所需的实际能力。服务组织必须以自有农机为主若有租赁农机的情况,要履行租赁手续。

4.业绩声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运营管理规范,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有可查询的较好服务业绩,在服务区域内享有良好声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无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重大服务纠纷或负面舆情。

六、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3.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自有农机清单及行驶证、购机发票租赁合同、服务场地证明等);

4.近两年相关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服务对象名录、评价等);

5.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6.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七、其他事项

1.申报组织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凡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参加遴选备案,达不到认定条件和逾期不上报均不得参加2026年服务组织遴选备案。

3.参与遴选备案服务组织通过材料初审和综合评审后将做为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4.本次遴选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所有。

联系人: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李晓平                         联系电话6095326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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