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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2026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备案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助推我县农业生产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质增效。现对有意愿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组织进行遴选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处)。
三、服务内容:围绕我县水稻、玉米、小麦和油料作物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服务环节主要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环节,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耕”、“种”、“收”等环节进行支持。
四、参与遴选备案服务组织类型
依法登记注册、运营规范、主要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主体,具体包括:
1.服务型合作社及农业产业联合体。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专业服务公司(如农机服务、植保服务、农资配送、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初加工等企业)。
4.家庭农场。
5.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等基层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申报参与遴选备案的服务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责任事故。
2.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
3.服务能力: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团队,具备完成申报服务规模所需的实际能力。服务组织必须以自有农机为主,若有租赁农机的情况,要履行租赁手续。
4.业绩声誉: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运营管理规范,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有可查询的较好服务业绩,在服务区域内享有良好声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无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重大服务纠纷或负面舆情。
六、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
3.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自有农机清单及行驶证、购机发票、租赁合同、服务场地证明等);
4.近两年相关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服务对象名录、评价等);
5.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6.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
七、其他事项
1.申报组织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凡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参加遴选备案,达不到认定条件和逾期不上报者,均不得参加2026年服务组织遴选备案。
3.参与本次遴选备案服务组织通过材料初审和综合评审后将做为开展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4.本次遴选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所有。
联系人:平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李晓平 联系电话:6095326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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