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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0-0007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开办发〔2020〕1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开办发〔2020〕1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平罗县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罗县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平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平罗县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

帮扶机制工作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宁开办发〔2020〕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要义,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紧盯防贫返贫两大重点,坚持“未贫即防”“返贫即扶”的工作思路,建立近贫临贫预警、致贫返贫即扶、脱贫持续巩固的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界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综合保障、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对象界定

(一)脱贫不稳定人口界定参考标准。脱贫不稳定人口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重点排查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脱贫户且是否存在①“等靠要”内生动力不足且就业不稳增收乏力的;②因大病重病;③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因重大灾害;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⑥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等返贫风险。

(二)边缘易致贫人口界定参考标准。边缘易致贫人口要关注上一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正常生产生活有困难且是否存在①患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且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且未享受助学政策或享受后个人常规花费开支较大的;③家庭遇到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疫情影响)的;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的且就业不稳或家庭收入来源不稳定的;⑤精准识别出现负面清单个别现象但家庭实际“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程度不高等致贫风险。

精准识别负面清单个别现象,如①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较多但家庭成员中财政供养人员(含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额养老保险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收入不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不达标;②家庭成员名下有小轿车或大型货运车辆、大型农机具等交通运输车辆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③家庭成员名下有城镇商品房或营业房但实际不属于自有;④家庭成员是公司法人、企业股东但实际上没有实体经济和经营收入或严重亏损;⑤家庭成员一部分是非农户但实际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困难家庭。

根据以上参考标准,全县已摸排脱贫不稳定人口44户236人、边缘易致贫人口52户234人,在此基础上,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两类人口”不定比例、不定规模、另册管理,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对新增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要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并给予帮扶。

四、预警程序

(一)村组日常监测。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包村干部负责日常监测。行政村(社区)的村组长(或网格员)每月至少1次定期对本村组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日常摸排,将摸排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和帮扶单位,或农户直接向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和帮扶单位反映界定参考标准涉及的情况,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摸底并建立监测台账。每月初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监测情况并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两委和村监会联合会议审议,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拟监测名单报乡镇审核。

(二)乡镇研判预警。乡镇每月汇总各村“两类人口”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或乡村干部会分析研判“两类人口”易致贫返贫风险。如乡村两级可解决的,由乡村消除易致贫返贫风险点。如乡村无法解决的,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管理台账进行分类预警。并将“两类人口”信息录入或标注到掌上扶贫APP。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10日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办公地点:平罗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社会扶贫监测室,联系人:田萍,联系电话:6022065)

(三)落实帮扶措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上报预警名单和掌上扶贫APP预警信息,提出审核意见和需要解决事项。为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调度组,组长:政府副县长周福祯;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军国,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樊燕;成员: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水务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残联、中国人寿平罗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平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平罗分公司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每两个月督促组织乡镇将监测预警和帮扶情况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掌上扶贫APP)。每个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都要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1名帮扶及监测责任人,主要负责摸排实际情况、建立监测台账、制定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等工作。

五、动态帮扶

(一)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要认真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奖补力度,开展生产自救,对于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按现有支持渠道,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各乡镇)

(二)对于“两类人口”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可通过产业

就业、公益性岗位增加收入,或纳入就业困难群体范围给予帮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

(三)对于无劳动能力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落实抚恤金、五保金、低保金、养老金、残疾人补助、民政救助、高龄补贴和退耕还林补偿等政策增加收入。(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四)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乡镇负责向县民政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乡镇和县司法局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对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由县司法局组建“流动法庭”“院落法庭”,简易程序,快速处置。(责任单位:民政局、司法局,各乡镇)

(五)对涉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预警风险的,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解决往房及饮水安全保障;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乡镇及时向县卫健局、医保局反馈,迅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消除预警风险;对因学预警风险的,要在全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因贫辍学的基础上,采取帮助申请助学贷款、联系爱心人士助学、协调假期临时务工等方式消除因供养大学生存在的预警风险。(责任单位:教体局、住建局、水务局、卫健局、医保局,各乡镇)

(六)对于存在遭遇重大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预警风险的,采取“扶贫保”理赔、亲友帮助、社会捐助、民政救助等措施有效消除预警风险。(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中国人寿平罗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平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平罗分公司,各乡镇)

(七)要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采用“普惠+特惠”方式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精准帮扶。行业部门现有的普惠性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要优先向边缘易致贫人口倾斜支持。边缘易致贫人口产业发展资金由自治区统筹安排资金给予补助,不足部分县财政自筹解决。(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社保局、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各乡镇)

(八)对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财产等情况的;不属于C级或D级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或征地拆迁、超标准危房改造和未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过度医疗治疗、未经许可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口类材料的;进入私立学校、接受有偿补课、报兴趣班、自主择校过度教育行为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和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地方政府救助保障范围的不予帮扶。(责任单位: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统计局,各乡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建立预警机制实施精准帮扶作为脱贫攻坚“四查四补”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压实县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分工责任和乡镇直接责任,统筹推进防止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县乡村三级要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预警,细化责任,分级分类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各乡镇、各帮扶单位要将预警机制作为日常脱贫攻坚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及时跟踪问效,逐条督办落实,及时消除预警风险,确保监测预警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处机制,提升工作质量乡镇要建立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附件:1、平罗县边缘户帮扶及动态监测任务分解表

2、平罗县脱贫监测户帮扶及动态监测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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