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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5-002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文件要求,经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批次)使用计划》《平罗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次)使用计划》《平罗县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平罗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现将平罗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平罗县2025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共计12542万元,已支付资金12393.31万元,资金支付率98.81%。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共计9557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1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5764.52万元,资金占比60.32%;自治区衔接资金共计2885万元(含壮大村集体资金3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2623.78万元,资金占比90.95%;闽宁协作资金1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100万元,资金占比100%。

二、项目完成情况

2025年使用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实施项目38个,截止12月22日已完工项目33个。其中中央衔接资金实施项目33个,已完工项目29个;自治区衔接资金实施项目15个,已完工项目13个;闽宁协作资金实施项目1个,已完工项目1个

以上各类财政资金均达到并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付考核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平罗县2025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


  中共平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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