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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0-0028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0年第三季度建档立卡户 贷款贴息及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 贴息公示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第三季度建档立卡户 贷款贴息及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 贴息公示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相关单位、金融机构:

为做好平罗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宁地金监发﹝2019﹞145号)《关于印发平罗县劳务移民精准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开领发〔2020〕11号)相关要求,实行按季贴息,经国都嘉瑞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第三方)对2020年第三季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进行复查审核,现将第三方复查审核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一、2020年第三季度建档立卡户已结清贷款贴息情况

根据第三方对平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罗支行、平罗沙湖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平罗支行、宁夏银行平罗支行报送的2020年第3季度发放建档立卡户贷款利息及贴息花名册进行了审核,贴息情况如下:共贷款3267笔 12432.62万元,经复查审核符合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的贷款为2954笔11380.34万元,应贴息873708.22元,其中: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贴息2247笔

667451.50元,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贴息707笔   206256.72元,227笔贷款因贷款金额超出10万元及户籍迁出、嫁娶等原因不享受政策不予贴息,86笔因改变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暂时无法联系等不予贴息(具体名单附后)。

根据建档立卡户信息精准识别,经金融机构“拉网式”排查,乡镇核实,对部分改变贷款用途、暂时无法联系情况暂停贴息,待用途矫正、联系了解贷款用途后再予以贴息;对部分建档立卡户因死亡、户籍迁出、嫁娶等退出建档立卡户系统的,自清退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政策,本次贴息中对2020年6月迁出、死亡人员贴息金额进行核减(具体名单附后)。

二、2020年第三季度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情况

根据第三方对平罗农村商业银行报送的2020年第三季度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花名册进行了审核,贴息情况如下:共贷款21笔97.1万元,经复查审核符合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的贷款为21笔97.1万元,贴息7670.32元。(具体名单附后).

三、做好核查及公示公开工作

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将在政务公开平台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及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情况做好县级公示工作;各乡镇进行复核并提供一本通号,并在乡镇和村级或社区公示公开平台按照公示公开时间对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情况做好两级公示,若有异议及时反馈,确保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公开、透明。

附件:
    1.《2020年第三季度发放建档立卡户已结清贷款利息及贴息花名册》 (包含5张子表)

2.《2020年第三季度劳务移民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花名册》



平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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