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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沙乡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灵沙乡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规范运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的新要求和有关规定,按照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平罗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全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3年5月8日开始,6月15日完成集中排查、新增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及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二、排查范围
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和实际在农村居住享受农村相关政策的非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范围:①“八必访”重点户较多的村。②自主迁徙农村居民较为集中的村。③2022年以来没有纳入监测对象的村。④2023年以来新增低保、新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新增残疾人较多的村。⑤因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导致收入较低或不增反降农户较多的村。⑥因帮扶成效不佳,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村。
三、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自治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8000元),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严格落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时长规定要求(在15日内完成识别认定和系统录入),开展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八必访”,特别是对2023年以来新识别和以后新增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要逐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工作指南》明确“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的要求,逐户排查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①是否在纳入监测对象10日内,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②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③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④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风险消除稳定。重点排查:①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通过有效帮扶稳定消除半年以上。②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半年以上。③“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④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⑤是否对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的和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进行“监测对象清退”和标注“风险回退”。⑥对“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是否按照程序重新进行识别认定并及时开展精准帮扶。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求,对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全面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社会稳定、涉贫舆情等风险隐患,要制定风险隐患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各村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站所信息数据共享比对,更新完善乡村人口(监测对象)信息数据,加强系统录入数据分析校验,解决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问题,切实提高信息系统数据质量。
四、排查方式
(一)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及时核查核实县民政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务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残联等部门筛查预警反馈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二)实地排查“一键预警”。对实地排查发现疑似返贫致贫风险农户,要在自治区防返贫监测App中“一键预警”,乡村干部对“一键预警”信息及时核实反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三)推广运用防止返贫监测“一码通”。各村要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一码通”宣传推广运用,对通过“一码通”申报监测对象的农户,乡村干部要在5日内完成入户核查和结果反馈,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
五、进度安排
(一)分层分类培训(5月10日完成)。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于5月10日完成业务培训,确保乡、村两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业务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31日前完成)。动员乡村干部对所有行政村、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要简化工作流程,及时识别纳入,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督促指导村干部开展信息录入,信息录入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抓总,落实乡级主体责任,村级全过程抓好工作落实,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职责分工,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体外循环”,确保高质量完成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分层分类、线上线下、案例分析、解剖麻雀等多种方式开展全覆盖、针对性培训。要将《工作指南》作为集中排查工具书,认真研读、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优化工作方式。加大政策宣传,所有农户的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所有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及时发放到位。开展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和实地排查“一键预警”,推行“一码通”申报和“12317”热线电话申报,做到应纳尽纳。
(四)加强调度指导。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调度,开展督导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村进行实地督导,并以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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