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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23-0055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沙乡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23〕60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沙乡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政发〔2023〕60号

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持续推进农产品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着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依据《平罗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是全力配合平罗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对我乡蔬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二是高质量完成200个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检测样本任务;三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五是提升农产品检测人员检测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蔬菜质量安全智慧监测平台的预警作用,对风险程度高、舆情反映集中的品种及时开展监测,紧盯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重点治理的4个蔬菜品种,加大监测频次,实施黑名单监管制度,杜绝发生农产品安全问题。

(二)坚持均衡抽检。根据2023年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需完成200个蔬菜样任务,均衡安排抽检任务,按照蔬菜生产上市季节,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建立蔬菜抽检主体名录库,确保检测的代表性和时效性,避免选择性抽检和重复性抽检。

(三)坚持监管结合。充分发挥农产品监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对检测样品及时开展快速检测,数据分析,将检测结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部门,对不合格蔬菜及时核查处置。

(四)坚持信息公开。将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及时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种植行业部门互通信息,强化风险联防联控,解决不合格蔬菜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蔬菜监测及核查处置信息应及时公开,推动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三、实施内容

(一)加大蔬菜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突出抓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例行监测频次和力度,增强监测实效性、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确保全乡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抽检数量。按照平罗县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分配,我乡2023年需完成不少于200个蔬菜样农药残留检验检测任务。

2.抽检品种及项目。主要抽检当地生产和消费的蔬菜类农产品。

3.抽检范围

(1)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主要以蔬菜生产基地(种植基地、散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及运输车等为主。

(2)监督抽查主要以蔬菜种植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主。

4.抽检时间和频次

(1)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根据蔬菜生产季节,每月开展一次。

(2)监督抽查: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同一品种抽检不超过2批次,对规模化种植基地以田块为单位抽检。

5.抽检的参数

(1) 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检的参数:三唑酮、腐霉利、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甲拌磷、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三唑磷。

(2) 监督抽查抽检的参数:三唑酮、腐霉利、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溴氰菊酯。

6.结果判定依据

例行监测对样品检验结果不做判定,监督抽检依据GB2763-2021规定进行判定,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2021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推进网格化监管

落实网格化责任,强化对行政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全年至少举办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培训班,加强重点场户的监管指导。做到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人员职责明晰,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对种植户、农资店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巡查,形成覆盖全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网络。

(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

一是按时组织召开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训班;二是对蔬菜生产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三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安全风险防控及安全用药宣传工作。

(四)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有效开具

一是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聚焦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方面。食用农产品企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小农户参与。开具合格证的品类包括各类蔬菜、水果。二是在种植,生产,销售监管领域广泛宣传指导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持续营造自觉开具、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对试行主体的巡查要达到全覆盖。要查看生产主体留存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资金计划

资金共计5000元,资金来源:平罗县农业农村局拨付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5000元,其中:

1、样品抽样费2500元:主要用于支付抽样费、抽样车辆费用;

2、检测室运行费用1300元:主要用于购买更新检测辅助设备、资料打印、试剂耗材等;

3、检测费用400元:主要用于购买检测试纸、智慧检测仪换墨、打印卷纸等;

4、宣传费用800元:主要用于制作宣传彩页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成立灵沙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杨自飞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轩   乡政府乡长

成  员:靳贵军   乡人大主席

冯  煜   乡挂职党委副书记

吴存军   乡纪委书记

李三姓   乡政府副乡长

吴  凤   乡政府副乡长

侯思媛   书记助理

马朝霞   乡长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三姓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二)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按照检测资金实施内容管理好、运用好资金,严格按照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任务和要求落实好资金投向,充分发挥检测资金的导向作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的任务目标。

(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及材料报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季度、年度总结工作,按周、月报送蔬菜基地生产情况,按月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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