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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5/2026-0001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标  题: 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巡察 县科技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巡察 县科技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于202533日至514日对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反馈1222条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反馈意见,全局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及完成时限,形成清晰台账。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同步推进建章立制,严格按方案与清单开展自查销号,系统总结进展,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5项11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有差距

(1)抓理论学习不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目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党员集中学习12次,干部理论学习40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强区行动若干意见》开展业务学习大讲堂14次,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开展交流研讨4人次。二是高效编制《平罗县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2026-2030)》,明确重点产业创新链布局及年度任务分解,围绕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等关键需求,谋划储备十五五重点科技项目55项。将规划目标分解细化至年度任务,确保每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可考核。三是联合县统计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全县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全覆盖走访并建立台账,走访企业129家研发费用归集摸底6.66亿元,其中规上企业71家,研发费用归集摸底5.84亿元,2025年已开展线上线下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4场、规上企业财务统计人员集中培训1场,参训企业累计200余家次,有效指导企业规范开展研发费用归集工作。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动能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常态化政策宣讲和“一对一”精准指导服务,确保R&D经费依法统计,应统尽统。2024年度全县R&D经费投入达到3.57亿元,同比增长30.1%,R&D经费投入强度达1.77%,较上年提升0.4个百分点,首次超过全区平均水平,位列全区各县区第六名。二是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四大工程”,建立“六新六特”产业重点项目储备库,全年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项目25项;建成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库,全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8家、中试平台1家,认定创新型标杆企业5家、雏鹰企业3家,获批高企9家。目前全县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74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建成各类研发平台43个。三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持续深化与西安交通大学、中科院、武汉农科院、宁夏大学等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创新“项目+人才”“企业+高校”协同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向县域集聚。探索“候鸟式专家”“1+N组团服务”等柔性引才模式,柔性引进人才团队25个,专家85人。精准选聘33名专家教授担任“科创专员”和“三区”科技人才,服务重点企业和乡村发展,实施成果转化项目28项。征集2026年度自治区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补助、技术转移机构申报、创新挑战赛专业赛技术解决方案、战略咨询研究、科技金融补助、科普等项目33项。四是按实施方案已支付50万元用于实施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发展项目,剩余160万元因资金下达满两年期限,被县财政局收回国库进一步统筹使用。

(3)优化科技资源助力社会发展有欠缺。

整改情况:围绕《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等开展业务大讲堂14次,积极对接种业协会、气象局、平罗县医院、中医院、农技中心、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各乡镇等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一对一”指导的方式,指导申报县域成果转化项目卫生健康领域12项,自然基金项目10项、科普项目5项。

2.履行科技创新服务职能不到位

(4)创新主体培育多而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宁夏政策计算器”、微信群、政府网站等渠道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2025年第四季度已组织“六新六特”产业链企业专题政策辅导会1场,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二是已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标杆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库,全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8家、中试平台1家,认定创新型标杆企业5家、雏鹰企业3家,获批高企9家。目前全县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74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建成各类研发平台43个。

(5)精准指导服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接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深入园区挖掘技术交易项目60项,2025年全县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达2.19亿元,较2020年增长208%,较2024年增长51%。二是对66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台账,按年度更新认定时间、复审节点等信息,落实复审分级预警机制,完成对2023-2024年被取消资格的8家企业“回头看”,其中3家企业已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三是对县域科技服务机构摸底建档,建立动态管理名录库,组织研发费用归集、项目申报材料编制等专项培训,提升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6)引导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平罗县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县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441人,其中,法人科技特派员256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185人。2025年新增科技特派员54名。二是为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就业公平,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招聘工作须秉持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须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因县级财政暂无此项经费预算,暂停招聘。

3.科研项目资金质效监督管理不到位

(7)靠前指导不够,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邀请财务专业人员对宁夏穗丰种业、宁夏格瑞精细化工等5家问题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在项目申报培训中增加财务培训内容,重点解读资金管理办法及核算要求,尤其是项目验收中,聘请财务专家审核企业财务报表,强化专项资金支出监管。

(8)检查监督不到位,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宁夏滨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93.17万元、宁夏新合源科技有限公司将18.61万元违规使用资金归集至公司专户,结余资金全部用于科技研发;宁夏绿康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将90万元中央引导资金(含转入家庭农场的38.22万元)全部归集至对公账户,用于后续科技研发支出。二是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局业务人员开展廉政预警谈话4场,聚焦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验收等关键环节结合典型案例明确纪律红线。三是强化“宁科贷”合规审核,重点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合规性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现场核查,重点对申请企业及申请材料中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真实性、一致性进行核查。加强合作银行贷前调查,合作银行应根据内部尽调程序对推荐企业规范开展贷前调查,并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行政处罚、未决诉讼或未执行完毕案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对同意贷款的企业,合作银行形成贷款审查意见,重点列明贷款企业基本经营状况、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情况、抵押担保情况、潜在风险点及贷款意见等。对以展期、续贷等方式为到期无法偿还“宁科贷”的企业纾困的,应列明贷后风险管理举措。

(9)项目风险预判不够,资金效益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主体资质、科研实力、信用状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从源头保障项目质量;对326.72万元未拨付资金分类处置:宁夏晟宴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因失信未拨付19.95万元资金;宁夏润阳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解封并恢复正常经营后,予以拨付;宁夏新合源科技有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未拨付176.7万元资金。二是对获批项目严格执行科技厅项目管理规定,按照合同(任务)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任务和目标,做好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4.科普宣传和科技传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10)科普宣传和科技传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例会集中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划,结合“全国科普月”“科技活动周”等节点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12场,联合教育、文旅部门打造科普研学路线2条,覆盖中小学师生5000人次。二是联合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8条,在主流新媒体平台推送,举办全县科技政策培训班2场,覆盖规上企业、中小微企业及科技型初创企业。

三是“科技服务月”活动已将中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社、基层群众等纳入服务范围,举办奖补资金廉政预警会及创新培训4场,覆盖企业负责人230人次。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局党组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含网络意识形态)2次,分析研判科技领域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并于2025年9月修改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文件,明确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位班子成员具体职责范畴。二是2025年8月制定详细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保障学习频次和质量。截至目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6次22人次,实现学思用贯通的学习要求。三是已严格落实“五个纳入”相关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述职报告中,专门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无“一笔带过”现象;党组书记已对班子成员相关报告内容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告内容详实、履职情况清晰。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项6条)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12)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牵头,严格履行每半年对照检查制度,已建立“三个清单”动态管理台账。二是干部个人事项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已完成2025年度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全面排查,覆盖全局10名在职干部。通过查阅个人廉政档案、组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重点干部进行提醒。三是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实现系统化防控。已于2025年9月底前,组织对科技项目申报、科研诚信、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进行了集中廉政风险排查。共梳理出5个主要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13)“一岗双责”履职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谈心谈话制度实现常态化、全覆盖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谈心谈话作为压实责任、沟通思想、强化监督的重要抓手。2025年,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全覆盖,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8人次,并全部规范存档。二是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实现制度化、刚性约束。已于2025年9月修订《平罗县科学技术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干部因公外出需提前填写《科技局干部外出派遣单》,由科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每月书面通报考勤结果,分管领导定期督查考勤管理情况,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2.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平罗县科学技术局会审会签制度》,明确要求每月集中会审会签财务收支情况,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发票并签字,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二是2025年11月修订《平罗县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手册》《平罗县科学技术局会审会签制度》,规范会审会签制度,政府采购由办公室验收,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规范。由财政局委派会计一名,做到会计、出纳岗位相互分离。

(15)财务支出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2025年11月修订并正式施行《平罗县科学技术局会审会签制度》。明确所有财务支出,特别是单笔支出超过3000元的必须经党组会研究,附会议纪要,财务人员严格履行审核职责,财务分管领导对附件不全、签字不全、会议纪要不全的会审会签单拒绝签字支付。

(16)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采购流程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已于2025年11月修订并执行《平罗县科学技术局采购制度》及内控手册。累计完成办公用品集中采购计划审批3批次,所有物资均严格执行“双人验收、登记入库、签字领用”程序,形成了完整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领用”管理闭环。二是固定资产完成全面清查与账务补登。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对全局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对于审计反馈的67件盘盈资产,已积极与县发改局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并全部录入本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做到了来源清晰、账目相符。明确办公室、财务室与使用科室的协同管理责任。自2026年起,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资产动态清晰、账实一致。

3.科技项目管理不严格

(17)科技项目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项目指南编制与公示管理。编制项目指南,区分项目类别,明确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申报条件等具体要求,确保指南内容详实、指向清晰。拓宽公示渠道,除单位公示栏外,同步在平罗县政府官网、企业微信群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材料留存电子档案,并公布监督电话及邮箱。二是严把项目资料审核关并回溯整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平罗县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修订,明确申报要求、审核流程及验收标准。三是业务科室不定期开展项目进展跟踪督导,形成包含现场照片、进度表的中期督查资料并规范存档,重点围绕项目规范申报、资金合规使用及验收流程等内容进行深入指导。四是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回避制度。专题组织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禁止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工作人员及与项目有直接利益关联的人员不得参与验收;专家签署《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履行回避与诚信责任,申报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材料真实;所有项目验收必须有财务专家参与,重点审核经费使用合规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4项5条)

1.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8)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主体责任压实与业务融合同步推进。局党组年初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在开展“互观互学强党建”等主题党日及书记讲党课活动中,创新邀请平罗县种业协会、相关社区及企业党员代表参加,全年累计开展联建活动4次,有效促进党建与科技服务结合。二是会议记录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明确党务干部为会议记录直接责任人,严格按要求完整记录会议各要素。支部书记定期审核,对2025年以来的12次支部会议记录进行逐一检查,确保要素完整、记录清晰,档案质量显著提升。三是支部换届选举严格依规完成。组织支部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三审三批”程序推进工作,于2025年12月15日顺利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有力提升了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1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度学习与修订同步落实。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明议事程序与表决纪律,明确非成员不参与表决、书记末位表态,从源头规范程序。通过强化会前议题审核,确保讨论充分。2025年9月以来研究的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履行规范程序,民主集中制得到切实贯彻,决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决策过程实现全过程留痕。自2025年9月起,党组会议均由专人规范记录,详实记载成员意见。截至12月,已累计形成并归档经书记审签的规范会议纪要4份,纪要经党组书记审签后印发,确保议事决策过程可溯、结果可查。

3.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0)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既往问题完成纠错与问责。针对2022年杨斌、陈笑同志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问题,已由分管领导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二人均已深刻认识到错误。二是规范化开展2025年度组织组织生活会。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前置审核,确保材料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见人见事见思想,杜绝了网络抄袭和相互雷同现象。三是规范化开展2025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25年度的民主评议工作将严格遵循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由支委委员检查后归档,评议结果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和评星定格的重要依据。核和评星定格的重要依据。

(21)主题党日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流程实现规范化。2025年以来,支委会每月研究制定当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所有活动均严格包含“5”项规定动作,并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设计了“参观宁夏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赴贺兰县开展互观互学”等特色鲜明的“X”自选动作,确保政治性与实效性统一。二是记录实现标准化。明确党务干部为记录归档第一责任人,做到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2025年开展的12次主题党日活动,均已形成包含活动通知、签到表、学习资料、党员感悟等要素的完整档案,实现了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督导实现常态化。分管领导按季度对记录档案进行检查,有效杜绝了流程漏项、记录缺失等问题复发,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4.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质效不明显

(22)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质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评星定格流程实现规范化、公开化。做到月度促星,季度晒星,于9月、12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两次季度评定,党支部“评星定格晾晒监督墙”已同步更新,做到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二是党费收缴管理实现精准化、常态化。已完成全体党员党费缴纳基数的重新核定。全体党员均能按月自觉、足额缴纳党费并签字,累计收缴党费2406元。每月党费收缴情况均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公示,同步张贴纸公示栏,形成了主动、透明、规范的收缴常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坚持上下联动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全面检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完成。

(一)进一步聚焦问题,加大整改力度。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分类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强化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问题单位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夯实整改成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病灶”、化解“病因”、对症下药,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和衔接配套,做到“治已病、防未病”,避免屡审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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