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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放假通知】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平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寒假放假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一、寒假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3 日(星期二)至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至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至 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
二、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中央、区、市、县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科学精准管控,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因时因势动态调整校园管理措施,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管住校门、管住围墙、管好场所、管好人员,严防疫情传入校园。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出访、境外旅游等活动。要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多形式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重点教育学生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道路交通等事故的发生。要完善假期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时在岗,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保障寒假期间校园及师生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假期值班安排表一式两份于2023年1月3日前报送至县教体局法治安全室)。
三、严格落实“双减”要求
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培训。教体局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文广、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督查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正确教育引导学生寒假期间不到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辅导,不去黑机构、居民楼参加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
四、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质量监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开学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统筹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教师师德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强化寒假期间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不参与有偿补课、不参与赌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主动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调节身心健康,过一个充实而愉快的假期。
六、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及时通过多途径将放假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班主任要通过各种形式定期对学生开展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情况,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指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强健体魄、健康成长。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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