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教体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四)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扫除文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承担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工作;协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的有关教育、体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
(五)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的评估检查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七)负责全县教育招生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教育考
试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八)制定全县的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训练工作;负
责组织全县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根据上级下达的竞赛任务,组织参加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体育、民族体育、农村体育、
职工体育、校园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并指导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建设。
(十)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技术教育、校校通工程和校园网
络的开发、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各学校的教学装备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
体育经费筹措和基建投资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归口管理教育体育捐赠、援助、学生资助和贷款;参与教育、体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十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体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并指导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各类教育体育基建投资项目的建议。
(十四)负责全县中小学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
(十五)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
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6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4人。目前实有16人,其中:在职16名,女职工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下辖4个部门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四个部门分别是平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平罗县教育考试中心、平罗县体育中心、平罗县教育教学研究室。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教育体育局2016年收入总预算395000987.10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1913110.24元,增长30.3%。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2016年支出总预算395000987.1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1913110.24元,增长30.3%。增长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95000987.1元,其中:经费拨款395000987.1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预算395000987.1元,其中教育拨款284896408.53元,占全年预算的72.12%;住房保障支出30098533.58元,,占全年预算的7.62%;社会保障支出77955437.4元,,占全年预算的19.7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0607.59,占全年预算的,0.5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2016年预算和我局“三公经费”控制数,现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控制数上限25351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134元,车辆维护运行费191376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教体系统使用采购资金655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65590000元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