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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0/2020-0006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20日
标  题: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平罗县部门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罗县第七中学属于平罗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业务由平罗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第七中学部门预算包括: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上传附件表格不涉及请上传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7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7.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6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9.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77.1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46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03万元。

二、关于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767.9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109.1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300.89万元,下降14.54%。

人员经费166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项目预算安排支出。

三、关于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四、关于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收入总预算1877.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7.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9.16万元;支出总预算1877.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67.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9.16万元。

本年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7.11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预算:事业支出1877.11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罗县第七中学政府采购预算12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平罗县第七中学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6461.03平方米,价值2931.51万元;土地60008平方米,价值0.00万元;车辆0辆,价值0.0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83.7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27.6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平罗县第七中学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政府部门人员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预算公开:是指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财政预算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相关信息。

5.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7.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8.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9.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反映政府收支活动和分类体系,是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基础和重要工具,包括收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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