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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平教体函〔2022〕41号
市教体局:
现将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健身路径维护和更新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
制定《平罗县辖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健身器材管理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县教体局加强定期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对辖区内的健身器材形成常态化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检修和维护,对无法维修的健身器材及时更换或拆除,确保健身器材使用的安全性。
二、出台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体育局公共场所全民健身设施相关政策,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平罗县全民健身公共场所健身设施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器材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健身器材使用安全性。各乡镇和行政村共同承担乡镇健身场所健身设施、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各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进行社区公共健身器材管理,专人负责公共健身器材的安检工作,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县体育部门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器材使用的安全性,确保群众健身活动安全。
2022年县教体局根据区体育局要求,对平罗县辖区乡镇(社区)、行政村近年来配备的健身器材分类分年限进行逐一统计,将正常使用的健身器材拍照片并上传到国家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平台,对已无法维修和损坏的健身器材全部拆除,已维修更换健身器材30余件,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县域财力情况,逐步申请资金采购健身路径,进一步扩大健身路径的覆盖面。
三、加强宣传指导
加强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充分宣传健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功能用途的指导工作,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开展“三送五进”活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爱惜公共财产人人有责,营造良好的健身环境。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952-66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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