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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0-0006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0〕15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交发〔2020〕156号

局属各单位(科室):

现将修订后的《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洪涝灾害,提高本系统各单位应对暴雨洪水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汛期内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平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汛期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做到防汛工作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畅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罗县交通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交通运输保障组、公路桥涵抢修组、自救和后勤保障组、“绿色通道”保障组、督查组,在县交通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下,具体负责实施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

指挥部组成:

副总指挥:杨立升、闫占清、张兴和

成    员:扈建刚、徐杰、任志平、朱建忠、靳明、陈涛

指挥部职责:在县人民政府防汛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承担有关交通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指挥、协调交通系统防汛抢险的交通运输保障应对工作,保障毁坏的公路、桥涵、渡口、码头等设施及时抢险抢修;保证应急抢险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习。

2.2 指挥部下设机构组成及职责

2.2.1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张兴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县交通防汛抢险指挥部日常事务和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县交通防汛抢险指挥部的决定,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协调本局防汛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各应急保障小组之间的应急抢险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安排值班;

2.2.2 公路桥涵抢修保障组

组    长:杨立升

责任单位:局工程技术室、县公路管理段

责 任 人:陈涛、扈建刚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受损公路状况评估、汇总和上报,负责对管养公路因灾毁坏路面、桥涵的养护和抢修,保障畅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在建项目防汛防灾工作。

2.2.3 水路交通抢修保障组

组    长:张兴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王民武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相关水运企业开展受损渡口、渡船、船舶抢修和辖区水域安全形势评估、汇总上报,负责全县水域交通安全保障的总体协调和沙湖水上旅游区域的安全监管。

2.2.4 交通运输保障组

组    长:张兴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徐杰、王民武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救灾所需运输车辆、船舶协调调度,编制应急线路图,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灾民的疏散和渡口浮桥运输畅通。

2.2.5  自救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闫占清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局安委办、财务室、局办公室

责 任 人:徐杰、扈建刚、靳明、任志平、朱建忠

主要职责:负责成员单位人员、设备的自救抢险和后勤保障;必要时配合交通运输保障组、公路桥涵抢修组、水路交通抢修保障组完成紧急抢救工作和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2.6“绿色通道”保障组

组    长:张兴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责 任 人:朱志军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促辖区内收费站、治超站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2.2.7  督查组

   组    长:杨立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责 任 人:朱建忠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

以上各小组统一接受交通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一旦和县交通防汛救灾指挥部失去联系时,直接接受县人民政府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相互配合,完成抢修救灾任务。

3、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3.1.1 定期检查运输设备和施工设备的完好情况,对车辆、渡船、桥涵、渡口及公路进行检查或加固。

县公路管理段在汛期(以县防汛办通知为准)前15天,要对辖区易塌方路段、易被水冲毁路段和重点桥梁涵洞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安检,发现安全隐患尽快抢修,尽力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并报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备案。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汛期(以县防汛办通知为准)前15天,要对辖管渡口、船舶和水上旅游区进行巡查安检,发现安全隐患尽快抢修整改,并报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备案。

3.1.2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管理段要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和设备及公路、水路抢修人员的数据统计、组织保障和统计建档工作。

3.1.3 局技术室、县公路管理段负责预测汛期可能造成交通中断灾害情况,拟定抢险队伍行进的应急路线。

3.1.4 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抢险救灾意识和防汛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习。

3.2 预警

预警以县防汛救灾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为准,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统一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预案。

4、信息报告与处置

4.1 信息报告与通知

启动预案后,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小组要每6小时将防汛救灾工作情况、交通受损情况和单位内部成员安全情况信息(电子版本、传真)上报到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应急保障组实行24小时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干部职工手机24小时保持通畅,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负责人必须带班值班,各应急保障小组随时待命。

4.2 信息上报

各单位上报的信息经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审稿签发后,上报县防汛救灾指挥部,并按县防汛救灾指挥部要求时限,按时上报信息。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财产损失、人员伤亡、造成的影响等。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水灾一旦发生后,各单位领导要抱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服从指挥、调动,上下一致,协调配合,立即组织职工群众开展救助和职工自救工作。

5.1.1 县交通运输防汛救灾指挥部接到县防汛救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任务后,迅速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宣布进入紧急应急期,立即指挥、调度、组织各抢险小组开展工作。

5.1.2 交通运输保障组要根据县交通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需要和调度,迅速落实调度车辆、船舶,根据公路桥涵抢修保障组、水路交通抢修保障组评估的公路受损情况,确定运输保障线路报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上报县防汛救灾指挥部。交通运输保障组要第一时间组织带领应急队伍进入受灾现场,做好伤员、医疗器械、药品等抢险物资及人员的运输工作。

5.1.3 公路桥涵抢修保障组、水路交通抢修保障组接到县交通防汛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后,要迅速组织抢修人员、设备尽快赶赴现场,快速进行抢修,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设置绕行警示标牌,疏导、指挥车辆安全通行,加强水灾造成公路、水路险情的动态监测,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

5.1.4 自救和后勤保障组要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筹集、运送各小组救灾所需资金、物资;协助公路桥涵抢修保障组、水路交通抢修保障组和交通运输保障组完成公路水路运输任务。

5.1.5 “绿色通道”保障组要做好县域内收费站、治超站的联系协调工作,根据需要督促其开通专用车道,保障应急车辆、物资无障碍通过。

5.2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接到县防汛救灾指挥部的通知后,由县交通运输防汛救灾指挥部宣布解除紧急应急措施。

6、信息发布

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不发布信息,只负责向县防汛救灾指挥部上报交通防汛救灾情况。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运输工具等设备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及时上报损失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7.2 调查和总结

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洪涝等灾害交通损失及本单位损失、人员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总结交通防汛救灾应急工作。

8、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小组要在各自预案中明确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

8.2 应急队伍保障

县公路管理段组织公路机动抢险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水路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自救和后勤保障及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机械设备:县公路管理段配置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水泵等机械设备,确保性能良好并能随时投入使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负责运送救灾物资、运送抢险人员、转移受灾群众。

物资: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警示牌、锹、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备充足的砂砾、石料等抢修材料。局技术室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根据县防汛救灾指挥部、交通运输局防汛救灾指挥部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8.4 经费保障

应急救灾专项资金由各单位自筹,做到专款专用,经费数量根据各单位承担的救灾任务确定。

9、培训与演练

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汛救灾知识培训学习和应急演练,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督查各责任单位培训学习及应急演练情况。

10、责任与奖惩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影响防汛救灾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11、附则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根据需要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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