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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道路旅客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平交发[2021]95号
平罗县道路旅客运输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打击道路旅客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运营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成员单位: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文广局及相关所属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成。联合执法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在车站、学校、城市商圈、边远小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定点组织从事非法营运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电话群等非法平台有组织性违法揽客、调车和组织运营等行为;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旅游客运市场“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1.县交通局:负责加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监管和线索摸排工作,排查在客运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等线索;做好摸底调查取证工作,健全完善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车辆台账;联合公安,交警对违法证据充分的非法营运人员进行约谈,依法依规对违法证据充分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处罚;坚决从重从严打击非法营运的组织者,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县公安局:对县交通部门提供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微信群、QQ群等线索,及时进行筛查排查甄别,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侦查固定违法有效证据,深挖非法经营的牵头者、组织者以及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信息,利用监控系统,对出入辖区的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监控,增强取证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营运无牌、假牌、套牌等涉事车辆,联合交通对违法证据充分的非法营运人员进行约谈,对提供非法营运中介服务的微信群、QQ群进行取缔。查处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及时处置暴力抗法、围堵执法人员等扰乱正常执法秩序行为
3.县委网信办:联合交通、公安部门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线索进行甄别排查;加强微信公众号、QQ、微信、微博等平台信息、网上舆情排查管控,对涉及非法营运线索及时抄告联合执法办公室。
4.县文广局:加大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不选择具有运营资质旅游客运车辆的旅行社,坚决依法查处。联合相关部门对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未取得营运资格为旅游者进行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营运的“黑车”,以及欺客、宰客,充当“黑导”的出租车等及时进行查处。
二、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时通报、研究、安排部署全县道路旅客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研究事项以及召开形式、参会单位等。
联席会议结束后,县交通运输局将研究的主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打非治违工作顺利推进。
三、联合执法制度
(一)执法时间: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每次联合行动执法力量不少于10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二)执法形式:县交通局牵头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和公安交警部门成立2个联合执法组分别负责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每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6人,执法车辆不少于2辆;公安交警部门每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执法车辆1辆:文化旅游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安排不少于2人参加。
1.平罗城区专项整治组:组长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稽查中队中队长担任,成员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抽调。
2.平罗乡镇专项整治组:组长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稽查中队副中队长担任,成员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抽调。
(三)执法召集: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负责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并将名单上报联合执法办公室。联合执法行动由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安排,并通知各单位联系人,每次行动前由各单位联系人将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各组组长。
(四)工作要求:联合执法期间各单位抽调的执法人员要听从指挥调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保密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各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如有变动,应及时上报联合执法办公室。
四、信息共享制度
(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决策和部署情况,工作中重大事件及处理情况。
2.工作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进展情况。
3.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典型经验、重大问题研究及探讨,社会公众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监督举报及落实情况。
4.群众举报和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
5.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非法营运工作的热点舆情。
(二)信息共享方式。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及时将工作动态、违法车辆信息、联合执法等相关情况上报联合执法办公室,由联合执法办公室以会议、信息、通报或纪要的形式告知各单位。
举报电话:0952-6095339
举报传真:0952-6095345
举报邮箱:pljtj@163.com
举报地址:平罗县人大楼九楼西侧(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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