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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第2号令)和《石嘴山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安办发〔2023〕21号)、《石嘴山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交发〔2023〕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县道路、水路运输企业,交通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单位、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
二、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缺乏应有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救援演练存在不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底,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率100%,从业人员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率100%,应急救援物资进一步充实完善,应急救援演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现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应急预案编制。各生产经管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和文件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编制与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预案相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卡。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必须齐全、完整,应急处置卡要具体到一岗一卡或一事一卡。
(二)应急预案备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为确保《办法》的有效落实,根据各单位、科室工作职责,平罗县辖区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应急预案,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备案。平罗县辖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应急预案,向局规划建设管理室备案。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的应急预案,向负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备案。
各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制度,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交通运输领域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监管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配备与抵御风险要求相适应的灭火、排水、通风以及危险物品稀释、掩埋、收集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运转正常。
(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要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
(五)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同时,要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现全员培训,并严格实施考核。
(六)应急预案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要开展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岗位应急处置演练,并及时对演练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于每年7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半年、全年应急演练总结报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室。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进行分析评估,全面排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
(二)部门核查阶段(10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综合演练前10个工作日内将演练方案报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专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公布、培训考核和企业演练情况的有效性和档案规范性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5%,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县级抽查阶段(11月底前)。县交通运输局将结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有效性、演练的针对性、演练台账的规范性等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室统筹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要压实责任,认真履责,有序推进各领域相关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整治重点逐条逐项开展好自查自纠,并于4月20日前完成各类应急预案评审、公布、备案等工作,4月30日前,将备案回执报送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指导,注重整治实效。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广泛动员发动,全面开展业务辅导,全过程指导企业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并及时分析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救援能力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制定针对性对策措施。
(三)严格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核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情况,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和日常督查检查内容,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的,一律责令企业重新修订、备案。对企业开展的各类应急救援演练频次不足、针对性不强、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未及时组织教育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施处罚。
请局属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室,局安委办要结合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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