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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平罗县公安局属于平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业务上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监督、检查指导。
编办核定的机构职能
1、侦破、查处、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事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2、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及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3、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4、分析形势,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基本情况
公安局行政编制282名,机关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270人,其中:在职269人,合同制工人1人;离退休6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2人;遗属24户27人;独生子女67人;女职工30人。财政供养临时工293人,其中:协警员290人,炊事员3人。消防队员编制59人。21个内设部门:纪委、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缉毒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姚伏派出所、渠口派出所、陶乐派出所、红崖子派出所、宝丰派出所、黄渠桥派出所、太沙派出所、崇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5年收入总预算44933796.85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453324.11元,增长5.77%。增长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2015年支出总预算44933796.85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453324.11元,增长5.77%。增长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44933796.851元,其中:经费拨款44933796.85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44933796.85元,其中:内卫250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0.56%;消防2774000.0元,占全年预算的6.17%;行政运行36968813.15元,占全年预算的82.27%;住房保障支出2290208.72元,,占全年预算的5.1%;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2650774.98元,占全年预算的5.9%。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车辆维护运行费182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58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4年支出数减少25569.38元,原因购置费减少115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737.38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252元。
平罗县公安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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