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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平公函〔2024〕7号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现就民建市委会及张翠玲委员提出的并案2-1关于整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文明行为及并案2-2关于城市免费公共停车位长期被占用问题的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联合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结合日常巡逻管控、群众举报投诉、网民反映对沿街商铺、小区、学校、市场周边等用非机动车、锥桶杂物占用停车位及修车店铺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侵占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4次,专项整治10余次,累计清理被占用车位430余个。二是持续清理僵尸车。结合排查梳理、群众举报、巡逻发现对城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报废车进行清理,今年以来清理僵尸车及长时间占用车位车辆19辆。三是加大老旧、报废车辆清理力度,按照上级交管部门推送我县重点车辆数据,全力开展重点车辆清理工作,通过入户上门等方式累计清理报废老旧车辆260余辆。四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教育。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文明规范停车,累计开展“美丽乡村行”“七进”等专题交通安全宣讲活动50余场次,营造浓厚氛围。
平罗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公安局 60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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