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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3-0110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1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公发〔2023〕36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复函

平公发〔2023〕36号

吴成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成立了平罗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传达学习《石嘴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牵头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推进会,制定了《平罗县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免疫点集中培训会2场次,组织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上门送教活动12场次,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共计处罚遛犬不栓绳违法行为2人次,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1300余人次,督促三千余位犬主为犬只申办了犬证,协助平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开展流浪犬捕捉活动,共计捕捉流浪犬491只。

三是相关部门在全县各项乡镇设立犬只免疫服务站点17个,确保每个乡镇都有受理点,在家门附近就能免疫、办证,给居民实实在在的方便,共办理犬证3735件,已签发3626件,免疫点签证待发放96件,待审批犬证13件。

四是广泛宣传,发放宣传彩页3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3000份,开展专项宣传行动15次、联合平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宣传2次,通过主流微信媒体发送文明养犬相关文章20余篇,通过全县87个商铺电子门头滚动播放宣传语、在全县100余套天翼大喇叭上播放文明养犬音频、各社区悬挂条幅宣传60余条开展宣传。


平罗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公安局  6093516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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