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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平罗县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可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进行
投诉举报电话:110 0952-6093538
来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萧公大街19号五楼
508室(平罗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处理流程
1.接到投诉、举报后,将及时进行登记核实。
2.对投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调查核实工作由平罗县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交会议进行研究。凡属虚假投诉,将撤销其投诉举报内容并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调查情况属实的,根据投诉举报内容、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处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举报人。
四、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投诉举报内容应明确投诉举报对象,且客观、真实,不得谎报或恶意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3.对于投诉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平罗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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