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5/2023-0094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2022年“星级平安校园”评定情况通报
发文字号: 平公发〔2023〕1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2022年“星级平安校园”评定情况通报

平公发〔2023〕14号

县公安局各室、队、所,教体局各科室、各校园: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校园安保工作,督促校园落实安保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2022年“星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底至,平罗县公安局联合教体局对全县校园进行了“星级平安校园”等级评定,现就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星级平安校园评定情况

按照《平罗县2022年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实施方案》、《平罗县星级平安校园“十项”评定标准》、《平罗县星级平安校园评定细则》要求,县教体局会同公安局对全县69所校园进行了“十项”标准和“星级平安校园”等级评定。其中:有19所校园达到了十项标准,校园治安状况好,被评定为五星级校园;有24所校园达到了九项标准,校园治安状况良好,被评定为四星级校园;有12所校园达到了八项标准以上,校园治安状况较好,被评定为三星级校园;有14所校园因安全设施不达标、治安状况较差,不予评星定级。

治安状况好的校园有:平罗县第三幼园、平罗县城关第八小学等19所校园。主要表现在:校园配置面积达标、防护设施齐全的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主要出入口设置防冲撞设施;校园主要出入口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一键式”视频联网报警;重点部位安装红外线入侵报警;校园围墙安装红外线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校园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且达到全覆盖,监控信息存储时间符合要求;校门实行封闭式管理,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教职员工佩戴明显标识与专职保安值守执勤等“护学岗”制度落实;校园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治安巡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安保措施落实;校园无各类案(事)件发生,师生无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状况较差的校园有:平罗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博苑新天地等13所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校园领导对安全保卫及防恐工作重视不够,专职保安配置不达标;校园未配置标准化校园警务室;监控等技防设施不达标且未入网县公安局监控平台;校园治安防范机制不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安巡查及“护学岗”等安保措施不落实;校园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较差。

二、创建工作取得的实效

(一)星级校园评定工作全面实施。自2012年8月全县校园星级平安校园评定工作以来,评定范围由最初的21所学校扩展至全县现有的69所,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能力得到了加强。所有校园将星级平安校园安全监督公示栏悬挂在校园大门口明显位置,扩大了宣传面。同时,平罗县公安局和教体局根据评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导逐项整改到位,强化了校园安保各项措施。

(二)校园人防措施全面加强。全县69所校园均成立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校园配置保安总数216人,在校师生与保安比例达到配置标准,全县69所校园“护学岗”民警配置100%,全面实行以民警指导,专职保安员为主导、学校老师、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一警+N”联动工作机制。校园“护学岗”、安全隐患排查、治安巡查等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

(三)校园物防安全设施不断加强。一是标准化校园警务室数量增多。全县校园标准化校园警务室目前已完成53所,标准化校园警务室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外观标识;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统一上墙;配置达标的保安防护器械及办公用具;统一安装“一键式”视频联网紧急报警及视频监控巡查系统;统一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档案。二是全县44所校园的主要出入口安装电子升降防撞柱334根。三是县局筹备资金为69所学校配备322套警式反光背心。四是校园消防设施基本达标。

(四)校园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不断升级。全县69所校园已全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总数达2700余个。其中,多数校园监控已更新为高清摄像头。全县校园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达到100%,25所校园的围墙安装了红外线周界报警,所有涉校危化品储存室安装红外线入侵报警。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到保障,交通秩序井然。政府出资购买校车服务,对2000余名家庭困难学生乘坐校车费用全额补助,其他学生政府承担乘车费用的60%,目前已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51辆,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三段式”管理,进一步明确学生家庭、校车公司和学校责任,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全县每月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补完善交通标牌及增设、更新禁令、警告、指示、提醒等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全县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具体状况和不同时段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警力,不断加大巡逻密度,特别是上放学高峰期的治安巡查,完善交巡警巡逻防控机制,开展定时、定线、错时巡逻,实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切实提高见警率和震慑力,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良好。

(六)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及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机制逐步完善。落实校园主体责任,对校园安全保卫人员严把准入关和动态掌控,严格落实校园保安专业保安公司劳务派遣制度,保安员持证上岗,确保安保队伍安全可靠。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其他聘用人员的背景审查。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刑满释放、吸毒、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社会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逐人建立台账,会同基层组织见面谈话教育,落实动态管控措施,依规送医治疗,严防漏管失控形成现实危害。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员管控沟通协调机制,深层次排查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密切配合及时消除化解矛盾,第一时间掌控可能危害师生的重点人员。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认真核查、精准研判,对可能欺凌和暴力学生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护校安园”成员单位每季度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行业场所“拉网式”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全县校园封闭管理达到100%。校园周边铤而走险、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控到位。强化公安民警、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措施,确保每所学校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

(八)校园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校园法治副校长配置到位。校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校园法治辅导员进校园法律宣传,校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校园师生安全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星级平安校园评定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校园负责人安全保卫履职不到位,“人防”措施不落实。主要表现:未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安保职责不清;上放学“高峰期”领导带班、教职工值守执勤及保安职责不落实;民办幼儿园配置保安未落实保安公司劳务派遣制,保安配置不达标;校园“护学岗”发挥作用不够。

(二)部分校园“物防”设施不达标。主要表现:部分民办幼儿园未配置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且各项安全设施不达标;民办幼儿园保安防护器具配置不达标;校园大门口未设置防冲撞设施;校园围墙高度不达标;学生宿舍及教师周转房火灾紧急报警等消防设施不达标。

(三)部分校园“技防”设施不达标。主要表现:视频监控探头未达到全覆盖,监控设施老化、图像不清晰,监控信息储存时间不符合要求;校园围墙未安装红外线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视频监控未入网县公安局监控平台。

(四)校园兼职驻校民警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民警进校园开展安保工作频率低,与校园安全保卫成员单位联动机制不畅,“护校安园”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

(五)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上放学“高峰期”治安巡逻巡查不到位,存在学生欺凌、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苗头性问题,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学生心理疏导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部分校园周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部分校园门口路面交通安全标示和设施不达标,个别校园学生家长违规违法用三轮车接送多名学生的现象,少数临街校园上放学车辆拥挤,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整改要求

(一)督促指导校园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保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落实上放学“高峰期”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及保安职责;民办幼儿园配置保安公司劳务派遣的有上岗证的数量符合要求的保安员;完善校园“护学岗”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落实门卫值守、治安巡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人防”措施。

(二)督促民办幼儿园配置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和达标的保安防护器具;校园大门口设置防冲撞设施;校园围墙高度达到2米;定期深入校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消防设施没有经过验收、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校园消防通道不畅通、学生宿舍楼及教师周转房火灾紧急报警未安装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切实整改到位,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督促校园更换老化、图像不清晰的视频监控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监控达到全覆盖;视频监控全部入网县公安局监控平台;校园围墙安装红外线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

(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校园安保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大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兼职驻校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切实履行安全保卫职责;强化公安民警、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措施,落实领导带班、教职工佩戴明显标志(红袖标)值守执勤制度(学生500人以下的校园不少于5人,学生500人以上的校园不少于8人),落实义务治安志愿者参与“护学岗”勤务措施(学生500人以下的校园不少于10人,学生500人以上的校园不少于20人)。完善交巡警巡逻防控机制,开展定时、定线、错时巡逻,确保每所学校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

(五)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深入校园现场检查,对不按要求履行“护学岗”值守执勤、治安巡查的及时通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上学、放学时段外,所有校门一律关闭,禁止学生及教职工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六)交警大队要深入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增补完善交通标牌及增设、更新禁令、警告、指示、提醒等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根据全县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具体状况和不同时段交通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警力,不断加大巡逻密度,切实强化路面巡逻和管控。严厉查处“黑出租”、三轮车接送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现象,杜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七)切实加强涉校网络舆情,强化涉校重点人员及社会面的动态管控,强化校园“护学岗”措施,及时发现校园欺凌苗头,严防学生欺凌案(事)件的发生。落实警校联动及校园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要路段“高峰期”勤务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和校园周边,确保每所学校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校园欺凌、打架斗殴和寻衅滋事的对策,预防、震慑、打击涉校违法犯罪,筑牢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网”。

(八)教体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幼儿园生均使用面积,确保幼儿活动、休息场所符合安保要求,畅通应急疏散通道。校园安全管理办公室督促指导校园进一步完善暴力侵害师生、防火、反恐等应急预案,预案演练操作性强,力争取得实效。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安局   平罗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