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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0-0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标  题: 平罗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了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化交巡警警务机制改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厅《全面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督促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加强与辖区乡镇政府联系,督促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每季度督促乡镇政府召开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负责指导乡镇两站两员建设及农交安系统手机APP深化应用,督促检查乡镇交管员、劝导员农交安APP安装使用。以督促辖区乡、镇政府的交管员和村劝导员农交安APP安装使用率进行考核。

(二)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辖区乡镇、集市、庙会等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重点路段开展巡逻检查,对马路市场进行清理;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时通报交警大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对辖区农村道路施工进行监管,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及时要求整改,并通报交警大队。

(三)开展农村道路秩序整治。加强农村道路秩序管理,对农村道路无牌无证、酒驾、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200元以下罚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负责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在接到警情指令后,先期快速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抢救受伤人员、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交警大队开展现场勘查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派出所要指定一名所领导具体负责与交警大队业务联系,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

二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及相关规定,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严肃执法纪律,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严禁辅警违规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三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发生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货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客车、校车超员等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要积极开展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交通管理量化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县局绩效考核。

平罗县公安局

20204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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