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罗县财政局2025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平罗县财政局2025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25〕182号)要求,平罗县财政局于2025年9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2025年平罗县财政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监督评价室干部为组员的检查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平罗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平罗县图书馆、平罗县文化馆、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宁夏德润农贸有限公司(原被检查单位为:平罗县粮安粮油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已注销,相关业务、人员关系、债权债务、资产等均划转至宁夏德润农贸有限公司)、平罗县德渊水利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平罗县陶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8家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依法开展检查。
(一)主要检查单位2024年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财政、财务、会计领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的情况,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
(二)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内部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企业。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账簿设置不合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一是未按要求设置会计账簿,部分单位2024年度缺少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账,2024年度记账凭证未按期装订成册、会计账薄(总账、明细账)未打印未装订成册;二是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单位会审会签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凭证附件不齐全,被检查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凭证后未附关键性支撑材料;四是费用报销不及时,部分单位费用跨期报销。
(二)会计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过程中有偏差;二是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资产底数不清,部分资产未发挥使用效益。
(三)财政事项及其他方面
一是清理往来账款不及时;二是结余结转资金未按要求及时上缴财政。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检查结果,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会监督工作效能,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财政检查中列示的问题逐条对照整改。后期将进一步加强整改督促和指导,跟踪整改进展,为各单位改正问题、提升水平提供政策支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平罗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