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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平罗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八轮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至9月,县委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8日,巡察组共反馈3方面40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共反馈3方面40个问题。整改期间,县财政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党组会议7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制定完善5项制度。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39个问题(立行立改21个,完成并长期坚持18个),整改率为97.5%;正在推进仍需深化整改1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联系财政工作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经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深刻领悟其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增加结合财政工作开展交流研讨的频次,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相关研讨活动。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随机抽点发言,推动参会人员深入思考、积极发言。及时组织专题研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融入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研究和讨论。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资金收支管理,2024年,撰写了《平罗县财政紧平衡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平罗县财政收支运行分析与对策建议》两篇党办约稿,《平罗县落实稳增长促发展政策调研汇报》《平罗县财政运行情况专题调研汇报》两篇专题调研汇报。
2.关于贯彻落实财政决策部署,履行财政收支管理责任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税务局及各执收部门对接,对年度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科学合理预测,依据各部门提供的收入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科学确定2025年收入目标。二是2024年平罗县科学技术支出累计完成7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455万元的1.8%。完成创新型县建设2024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及时配合县科技局做好争取中央、自治区科技项目资金工作,督促县科技局加快科技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3.关于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至2024年“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分别为25.2亿元、26亿元、26.42亿元,支出进度超95%以上,“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运行平稳。编制2025年预算时,社保基金预算中机关保县级财政补助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中机关保县级财政补助安排1.7亿元,确保了一般公共预算中机关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与社保基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相衔接。二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3〕118号)的通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收统支,由自治区统一集中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纳。2024年工伤保险收入5393万元,支出539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关于组织财经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有不足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平罗财经工作实际,修订了《中共平罗县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平罗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已提请十五届县委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二是加强与税务、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选取了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重点税源就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困难问题建立了一企一策台账,适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同时,积极督促税务部门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相关部门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严禁违规出台与上级部门相违背的优惠政策。
5.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2025年未将财政局外勤补助编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对接沟通,科学测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二是已将平罗县鑫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入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三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将县委党校、县职教中心、平中、二中教育收费、水利灌溉中心纳入2025年预算进行编列,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四是2024年9月,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对全县150家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编制方式、预算执行等进行讲解,确保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全、编实、编细,执行到位。
6.关于专项资金支付缓慢,使用效率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末,中央、自治区下达平罗县2023年度直达资金均已下达至预算单位,并在2023年和2024年度中按直达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执行。二是2023年末结余结转的直达资金,截至2025年2月已支付2688.7万元,支付率达到81.6%。三是截至2025年2月,2023年部分结余结转较大的各类专项资金已支付29178.36万元,支付率达到82.86%。专项资金下达预算单位后,及时对接预算单位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要求预算单位在保障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预算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资金支付,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最大化。四是2023年2月份向预算单位印发《关于规范平罗县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避免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直达资金下达至预算单位,需要分配的资金要求主管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并督促所分配单位上报项目库,及时将资金下达至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督促园区、发改、教育、卫生等部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
7.关于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制和激励机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平罗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平罗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平罗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建成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等九大类专项绩效评价目标体系。2024年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审核2025年县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904个,涉及资金145349.01万元;指导业务部门填报中央、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25个,涉及资金43419.2万元,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25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及财会监督检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行政事业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二是加强绩效监控运行。2024年开展财政绩效监控项目85个,涉及金额128175.3万元。2025年开展财政绩效监控项目74个,涉及金额111532.04万元。对支出进度长期滞后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部分预算执行进度慢、与绩效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进行调整。三是严格把关绩效评价报告质量。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不高,存在定性不准、逻辑相悖等问题,2024年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首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好的第三方参与,确保第三方机构进行客观、准确、科学的评价,5个绩效外评报告在充分征求财政相关业务室、领导及项目责任单位的意见上,由监督评价室严格把关绩效报告内容。四是在2024年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严格按照预备费使用流程,合法、合理调配使用预备费。五是2023年教体局、财政局使用特殊行业津贴补贴支付教育帮扶、租车等费用。已及时督促单位进行账务处理,完成账务调整。2023年交通局使用特殊行业津贴补贴报销单位2人差旅费共计760元。县财政局及时督促县交通局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已完成账务调整。
8.关于落实“过紧日子”常态化要求措施有盲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平罗县财政局于2024年6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相关事宜的通知》,从严格财政预算执行等6个方面细化了做法,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强化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平罗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9.关于财源建设“开源乏术”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平罗县财政局深入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各类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紧紧围绕2025年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安排方向,结合平罗县发展实际,编制印发了《2025年争取项目资金申报指南》。二是建立通报制度。截至2025年1月份已将2024年全县各乡镇、部门争资金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将通报情况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三是已将争取资金完成计划纳入年度政府效能目标效能考核范围,进一步激发各乡镇、部门争资金的激情。
11.关于国有资产盘活乏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了解各单位资产现状,规范资产管理,建立闲置资产台账。二是对产权不明晰的资产,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办理相关权属登记。三是严格落实好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闲置资产盘活稳步推进、处置程序合法合规、务实高效。
14.关于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措施不力的整改。
整改情况:因2024年县级财政收入短缺,财政收入首先要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故2024年2月份从年初预算安排只化解暂付款60万元、2025年3月份安排化解60万元暂付款。
16.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平罗县实际,目前已起草了《平罗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后正式印发。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在预算单位申请临时救助支付时,联合民政部门,审核把关支付事项,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是已与工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正在沟通合作事宜,力争县域金融机构合作全覆盖,鑫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联合搭建综合业务平台进入到测试阶段。
17.关于对预算单位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对平罗县12家单位开展会计法规执行执法检查,同时联合开展乡镇财会等专项检查。2025年正在开展教育系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下一步将开展2025年会计法规执行执法检查。二是为规范财政资金核算管理,2024年平罗县上线财政资金自动对账功能,按季度、年度对账,核对财政总会计账簿支出数和预算单位会计账簿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数一致,保障财政与各预算单位账务处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确保单位账面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三是2024年11月针对预算单位普遍存在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开展了为期1天的培训。2025年财政局将围绕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国有资产处置、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工作。前期已下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清理的通知》。目前各单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工作,下一步将根据单位自查清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清理。
18.关于资产处置动态管理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平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于2023年12月正式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治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完成了存量资产清理工作,盘点实有资产,对无损毁待报废的资产完成审批手续后及时下账,未登记资产及时补登,杜绝形成账外资产,将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国有资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观念有了本质提高。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随时在线服务、交流、学习,促进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9.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升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六项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考核、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参考2023年企业决算数据及截至2024年11月各企业税后利润数和各企业申报的2024年预算数据,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全县4家国有企业税后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的)提取基数为1250万元。按照《平罗县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3类企业提取比例,共计提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万元。
20.关于化解闲置资产症结手段少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进一步盘活全县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指导企业有序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将闲置资产盘活列入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考核细则,截至2024年12月底,德泓集团采取项目投资、出租、对外投资等方式,资产盘活率达95%以上;德渊集团采取资产出资、项目投资、出租等方式,闲置资产盘活率达75%。德润集团采取规模化经营等方式,不断盘活县域闲置资源、资产,开展规模种植和养殖,实现农产品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闲置资产盘活率达到72%。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1.关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测评,结合主责完善三个清单等方案,确保活动规范、资料齐全。二是从严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规定动作到位不走样。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检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完成问题整改闭环,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四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管。活用身边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规范资料整理归档,提升干部廉洁意识。五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人员台账,强化谈心谈话,压实一岗双责,确保流程管理规范。
2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规范谈话记录。班子成员均配备专用记录本,完整记录谈话时间、对象及内容。二是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全面核查、补正,规范记录,谈话人及被谈人签字确认流程,重点加强对财务、人事、采购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抓早抓小,有效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谈话记录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2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平罗县财政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将干部在岗履职、业务解答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通过交叉审核与重点复核,对公开材料严格把关。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详细公开时间表。2024年以来,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均按实更新,政务公开时效性和透明度显著增强。四是通过干部例会、自查自纠、谈心谈话等,引导提示干部撰写材料结合实际,杜绝抄袭;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完成文件资料自查整改。
2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按照季度足额缴纳非税收入。二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会审会签小组,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执行。
25.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期间范围内的财务支出资料进行梳理,已完善财务附件资料及相关手续。二是已核实职工之家购置器材收款人,并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是完善鑫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县人民政府协议手续,严格审核支付所需的各种要素。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第三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损益经济鉴定报告,经党组研究同意,已对盘亏部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二是已联系维修改造工程相关单位,完善工程项目各类资料内容。
27.关于行政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行政执法进行处理,形成3名以上单数的工作人员组成合议小组,对案件的真实证据定性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进行审议,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众性、合理性。
29.关于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2021年以来查处的78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梳理完善,已全部整改完毕。2024年依法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30.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自巡察以来,严格要求支部书记全程参与组织生活,特殊情况需报备。二是2024年、2025书记项目经党组、党支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督促项目完成进度。三是将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并严格落实好每年学习教育工作。
31.关于党总支对下属党支部指导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8月党总支换届,每月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专题研究支部建设,明确“5+X”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标准,确保指导有方向、监督有依据。每月下沉支部指导活动开展,重点督导“5项规定动作”(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交纳党费、政治理论学习),2024年以来各支部均按要求完成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完整规范。
32.关于议事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决策范畴,严禁未经会议研究擅自决策。2024年以来,所有议题均按程序前置研究,留存完整会议记录。二是就“西柏坡红色教育未经支委会研究”问题,已组织党组、支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程序意识。后续此类活动严格履行“支委会提议—党组会审定”程序。三是自巡察以来,严格要求学习文件要结合具体业务部署工作,议事议题提交时同步拟定初步落实方向,如涉及资金分配、制度修订等具体事项,会议记录逐项记录领导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室、配合单位。
33.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自2024年7月巡察以来,已严格落实党组会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分册管理,两类会议均使用独立记录本,由专人按规范格式实时记录,从源头杜绝混记问题。涉及资金管理方面,对3000元以上支出事项,均严格履行上会讨论程序,记录中完整留存事项背景、决策过程及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资金使用全程可追溯。在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会议记录同步明确处罚依据、表决过程及最终结论,逐项形成闭环管理台账,避免出现“有讨论无结果”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34.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迟缓、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建专干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换届纪律意识,明确换届流程时限,确保后续选举严格按批复时间执行。二是针对2022年换届未经支委会研究、缺公推记录及书记预选人选意见空缺等问题,并以此为鉴,在2024年8月党组织换届中,严格遵循“支委会研究提议—党员大会公推—上级党委批复—规范选举流程”程序,选举全程留存支委会记录、公推票决结果及人选意见等材料,确保每个环节合规、档案完整。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组织部参加党务工作者培训,抓实换届程序审核,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
35.关于组织生活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严格遵循“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流程,会前深入查摆问题、会上严肃开展批评。2024年7月以来支委会、主题党日均按规定召开,会议记录完整规范,材料分类归档保存,确保组织生活“规定动作”不落项。二是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针对以往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2024年民主生活会作为整改“试金石”,会前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次,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21条,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全覆盖;会上,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经3轮修改完善,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责任担当、作风建设等实质问题,共提出批评意见35条,均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公示整改清单,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目前,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任务已完成90%,剩余事项按计划推进中。
36.关于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建专干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会议记录规范标准,重点围绕会议记录中到会人数、缺席事由、研究部署过程等关键要素进行学习,要求各类会议(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等)同步完善签到册,详细记录缺席人员原因,确保记录内容完整规范。二是党建专干对每次会议记录进行首轮核查,重点核对人数统计、事项研究流程等要素;支部书记每月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签到材料,对缺项漏项问题当场指出并督促整改。目前,2024年以来的所有会议记录均已按标准完善要素,未再出现类似问题。
37.关于党员“评星定格”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评星定格”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通过“年初承诺践星、月度通报促星、季度张榜晒星,年终评议定格”方式,落实好党员“评星定格”工作。
38.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任伟同志2019年7月预备党员期间已交纳,已联系其当时工作单位,现已获取任伟同志预备期交纳党费的完整记录,补齐资料,存档备查。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及党建专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党费交纳意识,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党费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每次党费收缴后,缴费党员及时签字确认,党建专干认真审核,支部书记定期检查,保证党费收缴工作规范透明。
39.关于干部选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选拔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职能室负责人,同步调整4名同事到其他职能室工作,推动干部多岗位历练。引导干部在轮岗中主动适应新职责、掌握新技能,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导向。
(四)正在推进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国有企业商业贷款代偿压力较大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项治理各阶段主要任务,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德润集团、德渊集团、德泓集团县属重点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二是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企业薪酬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将经营业绩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收入挂钩,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扩大经营范围,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目前正在对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县财政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果接受县委和人民群众的检验,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组和党组成员的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巡察整改的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结合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坚决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注重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根据问题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突出集中攻坚,加强整体联动;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举措,不松劲、不减压,一抓到底。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有力抓手。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自觉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努力探索财政发展新路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中国共产党平罗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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