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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平罗县202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平财发〔2024 〕14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将绩效关口向事中聚焦,推动实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着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现就开展202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范围
2024年安排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87个,监控资金133,883.3万元。绩效运行监控范围: 一是2024年中央、自治区下达的500万元以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含直达资金);二是2024年平罗县本级预算安排的200万元以上经常性项目和重点项目资金。
二、监控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日常项目监控情况填报的《平罗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综合分析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存在的偏差和原因,以及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按季度进行申报,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财政局绩效室。
(二)财政局绩效管理室要指导、督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绩效监控自查工作,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项目开展重点监控,实地核查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总体情况。相关科室配合绩效室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项目提出整改和预算调剂意见。
(三)县财政局对纳入2024年度预算的项目,当年10月底未启动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由财政部门调剂统筹用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下一年度不再安排此项目预算。对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结合项目结余情况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预算。
附件:1.202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任务表
2.平罗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平罗县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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