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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7/2026-0005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12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6〕1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城政发〔2026〕14号

各村居、办(中心)、相关站所:

为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

城关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人体健康和我镇畜牧业稳定发展,促进畜禽及其产品正常上市交易流通,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我国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在平罗县境内首次发生的动物疫病,以及呈爆发态势的动物疫病。重大动物疫病的病种名录由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公布。本预案适用于城关镇境内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为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推进,明确各村居、办(中心)、相关站所职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分工、协同作战。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镇政府成立“城关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的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决策疫情处置中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站,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一安排紧急疫情控制工作,全面收集全镇疫情动态及发展态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及相关调整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居、办(中心)、相关站所落实本预案各项要求,并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各站所、办(中心)、村居职责

1.畜牧兽医工作站: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疫情信息,根据权限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和县农业农村局汇报疫情详情;负责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开展检疫、监督管理和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对疫区、受威胁区的动物、场地、圈舍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组织开展疫点、疫区及周边群众的防疫宣传工作,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和配合防控的意识。

2.镇综治中心:负责排查、化解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置防控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全镇社会秩序稳定。

3.镇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镇内各相关部门、单位,统筹推进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落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所需经费、物资等储备工作,将动物疫情防治工作纳入城关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4.镇社区治理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包括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居民代表等,积极参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社区内防控措施,做好社区群众的动员和引导工作。

5.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做好疫情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了解受灾群众实际需求,落实救济帮扶政策,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化解受灾群众的负面情绪。

6.镇综合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领域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维护疫点、疫区周边社会秩序,严格落实疫点、疫区封锁措施;对群众举报的涉疫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

7.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各村居要积极组织本村居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群众代表等力量,做好本村居疫区、疫点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疫区、疫点内的病畜和同群畜进行扑杀、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对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和无害化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

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相关站所需快速响应、协同处置,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控制和扑灭。

(一)疫情报告

疫区村居及畜牧站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的要求,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报告疫情,明确上报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动物种类、发病数量、临床表现等核心信息,并立即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范围及重大动物疫情控制措施建议,同时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流程迅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二)疫情处置

畜牧站需严格执行县、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的各项命令,组织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防疫人员和疫情所在村居工作人员,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隔离等管控措施,全面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和消毒工作,快速开展病毒扑灭行动,对疫点内污染物、废弃物进行彻底无害化处理,迅速遏制疫情扩散势头。

镇政府根据疫区村居的请求和疫情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应急反应,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支持疫区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保障、落实到位

为确保本预案有效实施,从物资、技术、人员等方面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一)物资保障

镇政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物资储备专库,储备库地点设在平罗县康牧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镇畜牧站负责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技术保障

畜牧站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工作,组建专业技术队伍,提升工作人员防疫技术水平;及时掌握最新防控技术和方法,为疫情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人员保障

畜牧站及时联系县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动物疫病进行临床诊断,精准判断疫情类型和发展态势,负责为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提供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决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预备队,明确队员组成、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流程,定期开展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预备队应急处置能力。

(四)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办(中心)必须严格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坚守岗位、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本预案规定、拒不履行防控职责、推诿扯皮,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扩散、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本预案由城关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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