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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平罗县城关镇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城政发〔2023〕32号
各村居、市场:
现将《平罗县城关镇 2023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平罗县城关镇 2023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 年3 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罗县城关镇2023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总目标,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守底线”“拉高线”同步推,“保安全”“提品质”一起抓,坚持产管并举,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一)强化镇村日常巡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产业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按照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农通字〔2022〕2 号)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各级网格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巡查、业务指导及培训,严格违法行为查处及事项调处。
(二)推进镇级网格化监管。落实网格化责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市场要强化对镇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全年至少举办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培训班,加强重点场户的监管指导。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日常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实施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行动,做到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人员职责明晰,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乡镇监管员要加强对种养殖户、水产养殖户、农资及兽药饲料店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发挥调查摸底信息报告、日常巡查、宣传引导等监督作用,形成覆盖城市和农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网络。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攻坚行动
(一)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关。加强种子、化肥、农兽药、饲料等日常监管,指导经营主体认真落实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严禁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营造放心农资进乡村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坚持强化种养殖场户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全面推动种植养殖者落实“三年行动”中 11 个重点品种的质量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制定印发 11 个重点品种合理用药明白纸,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实施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和渔药休药期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制度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使用。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逐步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量。
(二)突出抓好“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例行监测频次和力度,增强监测实效性、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加大对重点治理的韭菜、芹菜、豇豆等品种的检测频次,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23年计划全年开展农产品快检累计不少于 500 批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站定期对辖区内的种植养殖生产主体实施巡查检查,按时更新生产主体名录,及时报送蔬菜生产基地及品调查统计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全年不少于6篇。
(三)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合格证+检贴联动”智慧监管模式,完善速测手段,打造集成合格证、监测、追溯于一体的智慧监管模式。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督促生产者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做到产地直销农产品应开尽开、批批开具、带证销售。
(四)强化农畜产品各环节监管。加快建立种植养殖和肉鱼蛋等重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我镇重点监管企业场户名册,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防控监管措施。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实现产地检疫全覆盖。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落实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提升病死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
(五)严把野生动物监管关。加大野生动物非法驯养、屠宰、运输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配合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打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六)严把冷链食品安全关。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覆盖监督检查,严防严控输入性风险。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运输冷冻动物产品和水产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快推动农业标准示范实施。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和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指导基地建立农事操作和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统一管理。
三、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强化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专项整治,协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经营使用禁限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 “瘦肉精”、“孔雀石绿”、 肉品注水、注物、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规模养殖场、农药店、兽药店主体资格,全面规范农畜产品供应体系。严厉打击走村串户 “忽悠团”、流动车、网络售假等制售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二)加大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强化检打联动,要对不合格产品做到 100%核查处置,涉及农产品销售环节,加强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
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种植养殖主体、生水产品、农药兽药店、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粮食蔬菜生产基地及加工企业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和使用,强化制度落实和培训指导,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及质量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 90%以上。不断强化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使用主体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利用各村宣传栏,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无公害生产与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都来支持和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宣传和引导,采取举办培训班、入场入户、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曝光违法行为,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提高监管人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对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 员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知识的培训,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年至少举办 2 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
(三)鼓励社会共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络准确客观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序开展舆论监督。
五、强化监管机制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以推进 “两个创建”工作为契机,针对业务领域涉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城关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公室、畜牧站、各市场经理及各村书记组成,要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市场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城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城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红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张佳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祁国峰 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董 磊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王梦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刘 佳 畜牧兽医工作站干部
辖区各市场经理及各村协管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郭红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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