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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23-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宝党发〔2023〕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宝党发〔2023〕5号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各驻镇单位:

为进一步排查消除全镇道路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社会平安稳定,保障辖区居民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决定在全镇开展2023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为目标,促进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责任落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0日-17日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加油站、加气站、易燃易爆企业、烟花爆竹、中心小学、幼儿园、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商店、宾馆旅舍、建筑工地、粮库、粮食收购点、牛羊养殖场及养殖大户、区域内道路农桥、草滩沟渠、各村秸秆集中堆放点、农村小作坊。各驻镇单位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检查方式及分组

实行“突出重点、全面防范”的工作机制。检查工作坚持政府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坚持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以现场检查为主。

为使本次检查取得实效,尽可能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由镇党委书记白超同志担任安全生产检查组组长,镇政府镇长王瑞同志担任安全生产检查组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各小组组长副组长。共成立三个检查组,第一组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企业、学校、烟花爆竹售卖店;第二组负责检查区域内食品安全、餐厅燃气安全、农业公司、道路农桥、草滩河湖、秸秆堆放点;第三组负责检查养殖场及饲草场、屠宰场、农村小作坊、项目施工现场。

各组具体成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润梓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贺  祥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玉周  综合执法办主任

        徐永峰  综合执法办干事  

        韩乃昌  综合执法办干事

        姚  帆  综合执法办干事

        杨  富  党建办干事

第二组  组  长:杨巧凤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马小军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何  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洪明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忠慧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干事

        田  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康瑞环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戴新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马龙鑫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干事

第三组  组  长:吴  磊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钟鸣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建平  畜牧站站长

        张逸飞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高  翔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陈  东  畜牧站干事

        杨佳辉  综治中心干事

        马伏军  禁毒专干  

派出所协调警力,配合以上各组开展安全检查,各村抽调人员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各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重视做好重大节日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以对党和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为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排查和排除各种隐患,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检查内容,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各类隐患,提高安全工作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定期整改,如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一切责任。

(四)加强值守,应急处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领导要带班守岗24小时值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五)收集资料,整理备查。各检查组要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隐患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定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记录、照片资料收集整理在1月16日前上报镇综合执法办。

中共平罗县宝丰镇委员会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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