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以“三项制度” 为抓手 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提质升级
近日,平罗县审计局修订、起草三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全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是精准分类,扩大审计“覆盖面”。以“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为原则,新修订《平罗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全文共12条,对审计对象、分类依据、审计原则、任务安排及计划优先级等多项内容进一步优化,通过科学规范的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确保主要领导干部“应审尽审”,力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是协同联动,拧成经责“一股绳”。新修订的《平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全文共25条,主要包括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联席会议筹备、全体会议主要任务及联合行文要求等内容,通过详实制度规定打通部门协同间的难点堵点,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监督体系力量。
三是成果共享,织密监督“防护网”。起草印发《平罗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全文共19条,聚焦各成员单位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被审计单位应采取的整改措施及结果运用反馈要求等内容,在稳步探索中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在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中共同织牢织密经济责任“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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