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注销陈林等8户草原使用权证的公告
平罗县红崖子乡陈林、牛金红、刘志新、郑登峰、马波、王学平、陈随明、牛志山承包的国有草原地已被全部征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注销陈林(陶草证字(2003)第410号)、牛金红(陶草证字(2003)第550号)、刘志新(陶草证字(2003)第545号)、郑登峰(陶草证字(2003)第413号)、马波(陶草证字(2003)第542、543、546号)、王学平(陶草证字(2003)第411号)、陈随明(陶草证字(2003)第412号)、牛志山(陶草证字(2003)第541号)的草原使用权证。
请当事人于公告期内持草原使用权证原件到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日。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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