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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公开内容模板

来源: 日期: 2018-07-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内容的管理要求、模板要求、监督检查等。 

  本标准适用于平罗县政务公开县乡两级政务公开内容模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PLZW 202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管理要求 

  3.1政务公开内容的责任部门为政府职能部门(含授权组织),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确定、模板制定、内容发布、更新等工作。 

  3.2对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内容,依据T/PLZW 202中的“公开内容”要求执行。 

  3.3常用的公开内容宜使用公开内容模板,一般情况下公开内容不少于标准规定的模板项目,详情见附录对应的部分。  

  3.4政务公开内容模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不断完善、补充,并进行动态调整。 

  4模板要求 

  4.1公开内容模板一般宜采用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4.2模板名称,清晰,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不得有歧义。 

  4.3政务公开内容的发布时间,如果有时间期限要求,须注明。 

  4.4内容应紧贴工作实际,与政务公开无关的内容不得出现。 

  4.5部分政务公开内容模板见附录A。 

  5监督检查 

  5.1县政务公开办是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公开内容的执行、实施及公开内容模板的应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5.2各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依据本标准检查。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平罗县政务公开模板给出了平罗县政务公开领域的政务公开内容模板。 

  A.1.1.1到 A.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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