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政策解读

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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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中政策解读范围、解读要领、解读形式和解读机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平罗县政务公开的政策解读事项。

2术语和定义

2.1政策解读

是指行政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对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分析与理解,将言简意赅的政策,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大基本思想深入严析,并结合地方实情贯彻落实政策,向人们比较详细地解释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精神,使社会公众对出台的政策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3解读范围

3.1县政府及各部门(含授权单位)制定发布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

3.2国家、自治区及石嘴山市政府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4解读要领

4.1政策解读坚持“谁承办、谁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

4.2政策解读一般在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并实现政策解读信息与政策性文件 “一一对应”

4.3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第一平台,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解读。

4.4解读程序如下:

a相关部门(单位)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时,按照“谁承办、谁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解读材料,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送领导审签;

b经审签后于文件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并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栏目或以其它形式予以发布。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的重要政策出台时,要在新闻媒体刊发消息,提示公众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详细解读;

c起草的以县政府规章或名义下发的政策性规范文件,或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将解读材料一并送政府办公室审核后签发。经审定需要解读的,文件起草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写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政务公开办。解读材料,在报县政务公开办发布前,起草单位应先按程序报县法制办审查。

5解读形式

5.1政策解读形式包括单位领导(含县长和局长)、起草单位、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知名学者解读频率可根据实际需要每年2~4次。

5.2政策解读可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片图解、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方式展现。

5.3对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在新闻媒体以书面问答或采取访谈、专访以及请权威专家解读等不同形式进行充分详细地宣传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办事程序等,必要时,可以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解读、系列解读。

5.4政策解读内容应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

5.5根据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群众反映的新热点,政策起草单位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补充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5.6政策解读流程图见附录A。

6解读机制

6.1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及时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

6.2各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

6.3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县网信办负责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的专栏版面设计和维护。

附录A:政策解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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