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查处情况一览表(七)

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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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地市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责任单位查处报告备注
1427石嘴山市    太沙工业园区兴平北路宁夏隆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落后,夜间生产,环保设施不合格,排放硫磺味气体,漂浮物使人过敏。平罗县大气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宁夏隆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岩棉生产项目符合备案和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的2套布袋式除尘、1座脱硫塔正常使用,生产中热风炉和固化炉产生的烟尘、SO2、NOx、甲醛、苯酚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返回生产工序循环利用,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矿渣棉尘)、SO2、NOx、甲醛、苯酚通过收集进入除尘布袋和脱硫塔进行处理,除尘灰定期清理装袋,堆放在废渣库中,最终运输到龙骏通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现场检查企业正在停产检修,嗅觉感官无硫磺味气体,车间顶部通风口和布袋除尘器风机口有堆积的絮状物(矿渣棉尘)积存。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平罗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14日向宁夏隆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176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厂区内的絮状物,并对厂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于2018年6月17日向隆兴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平环罚听字〔2018〕66号),拟对企业处以2万元罚款。目前,宁夏隆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积极落实整改。未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平罗县委县政府,石嘴山生态区管委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427号转办事项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石政环督字﹝2018﹞68号)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问责情况:具体问责情形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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