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查处情况一览表(五)

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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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受理编号地市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责任单位查处报告备注
1370石嘴山市    陶乐镇红崖子金海玉龙金属制品厂无环评手续,燃烧焦炭排放黑色烟尘,装载机工作期间产生扬尘污染,污染环境。平罗县大气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属实。金海玉隆公司年产2.5万吨铁艺铸造项目和年产20万吨机械装备铸造技改扩建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但企业超出环评、验收批复内容,擅自建设2台32平方米盘式烧结机和1台40平方米带式烧结机。化铁炉生产以焦炭作为起骨架、助燃还原作用的原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作为化铁炉的还原剂。化铁炉荒煤气经过重力除尘器处理后,再经干式布袋除尘净化系统进行精除尘,除尘后的净煤气送入烧结车间及化铁车间进行综合利用,所有环节密闭作业。因市场和资金原因,金海玉隆公司于2015年6月停产,2017年5月恢复生产;2017年11月14日停产,2018年1月24日恢复生产,2018年6月2日因技改全线停产检修至今。该公司化铁炉封闭上料系统未建成,堆料场地未完全硬化,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和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平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4日对金海玉隆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平环罚听字〔2018〕58号),拟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企业对未硬化场地进行硬化,加快封闭式上料系统和2号封闭料仓建设进度,将所有原料入仓堆放或苫盖,全面整治厂区环境。2018年6月17日,对金海玉隆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平环罚听字〔2018〕64号),拟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烧结设施并恢复原状。目前,该公司已签订了《环保除尘合同》《脱硫塔承包合同》《堆料场钢结构防尘棚合同书》,正在积极落实整改。未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平罗县委县政府,石嘴山生态区管委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70号转办事项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石政环督字﹝2018﹞60号)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问责情况:具体问责情形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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