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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普查办对污染源普查​ 入户调查数据进行再审核

来源: 平罗县环境保护局 日期: 2019-04-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号)和《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等文件要求,确保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的完成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计算准确性、合理性,近期,平罗县普查办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专家对平罗县623家工业源;19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1个生活源;6个入河(海)排污口;60家移动源,共计856个污染源进行数据再审核,对错填、漏填数据,审核中发现的个性及共性问题进行专业指导,同时要求各企业尽快整改坚持做到入户调查全面、详实、准确,基础数据采集有据可循、有源可溯,使后续污染物产排核算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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