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7/2023-0005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标  题: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3〕2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城政发〔2023〕25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

现将《城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3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镇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执行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动物免疫、检疫监督等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各项措施落实,并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春季动物免疫工作。

二、工作目标、任务

免疫工作采取集中免疫和月度补针免疫方式进行,由镇畜牧站组织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防疫员和村居干部开展集中免疫。集中免疫结束后,由镇畜牧站组织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防疫员在每月对补栏畜禽、产后畜、病愈畜、达到免疫日龄的幼畜实行月度补针免疫注射。

(一)免疫动物及其使用疫苗种类:

1.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珍珠鸡等人工饲养的禽类,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鸡胚源,H5N6 H5-Re13+H5N8 H5-Re14 +H7N9 H7-Re4)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

2.对全镇所有肉牛使用 0-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对全镇所有奶牛使用口蹄疫0型、A 型二价 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免疫,全年免疫2次;对全镇所有牛使用山羊痘疫苗 5倍剂量进行免疫,春季集中免疫1次,新生犊牛和补栏牛及时进行补免。

3.对全镇所有羊使用 0-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小反刍兽疫在春季集中免疫,布鲁氏菌病在秋季集中免疫,新生羔羊和补栏羊及时进行补免。

4.对全镇所有猪使用猪口蹄疫0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

5.对全镇所有骆驼、鹿使用 0-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全年免疫2次;

6.对农村有主犬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和登记,免疫率不低于 50%,登记率不低于80%

7.犬包虫病。对全镇所有农村犬每月进行驱虫,全年驱虫 12 次。

(二)防护消毒。一是对养殖园区、规模养殖户及散养户的圈舍、贩运户、屠宰户的运输工具、场地等,全面实行消毒。二是免疫工作开展前,做好注射器具和个人消毒,主要是每日免疫结束后,对针头注射器进行清洗、煮沸消毒,个人衣服、鞋等喷洒消毒。三是动物防疫人员到规模场(户)、散养户家,采取全身喷洒消毒液、脚踩踏消毒垫等措施后,再进行免疫操作,以此有效避免免疫过程中因人为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

(三)疫情监测。免疫人员到养殖户家中先进行疫情排查,询问畜主畜禽近日的采食、饮水、妊娠等生理现象是否正常,进入圈舍后,对畜禽群体进行临床观察,发现生理现象异常畜禽,可暂缓免疫注射,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上报,并按程序进行先期处理。

(四)操作程序。一是严格按照疫苗保存温度要求条件保存疫苗,在免疫过程中,用冷藏箱加放冰块保存疫苗,当日开封(配制)未用完的疫苗次日不得使用;二是对免疫器具和免疫部位严格消毒;三是严格参照疫苗规格按计量进行免疫;四是实施免疫接种时,做到一畜一针头,免疫注射后佩戴免疫耳标;五是对确定的固定监测点,必须进行二次免疫,保证抗体水平合格。

三、工作步骤

(一)227日至34日为防疫宣传、动员、准备阶段。

畜牧站负责协调防疫物资的领取与贮备及对防疫人员进行培训。各村居要做好防疫宣传及人员配合准备工作,以便防疫人员能够顺利的开展防疫工作。

二)35日至420日为集中免疫阶段。

1.包村居干部职责:按照镇干部包村名单,镇包村居干部主要负责协调、监督村居及防疫员工作,在防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并且在防疫过程中每天下午420前督促各村负责人及防疫员向镇畜牧站汇报防疫进度。

2.各村居职责:

1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畜禽进行捕捉、保定以确保防疫人员能够安全、规范的进行疫苗注射。

2)各村居严格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时间进行防疫。

3.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职责:

1)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负责镇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消毒、扑灭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程序性免疫进行疫苗注射,规范填写《动物免疫登记册》,主动配合镇畜牧站做好各项防疫工作,达到各项防疫指标。

2)服从镇、村居领导安排,遵守防疫时间,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421日至428日为防疫补针阶段。各村居、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防疫员要对漏防及病、幼、弱暂缓防疫的畜禽进行防疫补针。必须做到村居不漏队组、队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

(四)429日至5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镇人民政府上将组织人员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各村居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二维码动物免疫耳标、免疫档案、免疫证填写、防疫宣传、防疫配合等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各村居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制,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全面落实。继续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春季免疫标识工作,按照《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坚持专人、专事、专责的工作原则,各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把防疫工作具体落实到镇、村居干部和业务人员身上,全面开展春季防疫工作,对工作不利的村居将按照城关镇2023年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村居要积极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的重要意义,宣传推进动物防疫先打后补工作,对集中免疫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达标。

(三)严格按照镇政府规定的时间进行防疫。各村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积极配合造成时间拖延,由镇人民政府雇佣人员进行强制免疫,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所在村居负责承担,强制免疫密度不计入本村免疫密度。

(四)适当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接受免疫的钉子户、拒防户,镇政府将组织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坚决强制对应免动物免疫接种。

()落实免疫报告制度。在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日报告、疫情零报告的信息沟通方式,各村居及动物疫病专业合作社要将免疫工作中免疫进度、过敏引起的流产、死亡畜情况、免疫中存在的问题报镇畜牧站。畜牧站汇总后及时向县畜牧水产中心上报。

(六)严格落实奖惩。各村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任务,防疫密度达到100%,未及时完成或完成任务不好的酌情扣分,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