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53/2023-00029 | 文号 | 平商务发〔2023〕18号 | 生成日期 | 2023年0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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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商务局 | 责任部门 | 各有关企业、单位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全面落实《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进一步激发全县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府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二、发放范围
全县各级工会会员。
三、发放方式
本次消费券由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印制并发放。
四、活动形式及规则
本次工会会员消费券将以纸质形式印发,共印发1.1万张,凭工会会员消费券到指定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满200元,可减免50元。各工会会员单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本次活动鼓励参与商户在政府出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及承受能力,按比例叠加出资。活动初定预算及名额可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以保证活动效果。本次活动过程中商家须按时准确真实向平罗县商务局上报消费券核销及带动消费情况。销售烟酒、黄金、珠宝、电子设备等大额综合类商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五、活动预算、资金来源及清算方式
本次活动费用总预算55万元,消费券活动费用由平罗县商务局及参与商户共同承担。经与参与商户协商同意,本次活动政府承担营销资金的75%,41.25万元,企业承担营销资金的25%,13.75万元。补贴资金在活动结束后按照商家提供的实际销售清单及相关材料进行一次性核实清算。清算时采用政府补贴资金金额全额到账。
六、使用范围
本次消费券在平罗县永商百联超市、平罗县上海百联超市、平罗县正兴百货超市、平罗县小胡百货超市康湖店、平罗县小胡百货超市和平店、宁夏沙湖假日酒店、宁夏煜阳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湖大饭店)、平罗县陶乐宾馆、平罗县怡香园食府、平罗县阳光宴会中心、平罗县星空里餐厅、平罗天禧餐饮中心、平罗县爱尚青青冰淇淋店阳光店、平罗县忠民羊羔肉餐厅、平罗县辣客景粥鲜餐厅、平罗县糖果音乐餐吧、宁夏阳光乐购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新百超市平罗店、新百超市鼓楼店、新百超市桥鑫店、平罗县嘉宇盛宴餐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