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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2-0009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申报2022年繁荣活跃夜间消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申报2022年繁荣活跃夜间消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0〕101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2〕4号)、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规发〔2022〕1号)和石嘴山市商务局、财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商发〔2022〕41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繁荣活跃夜间经济消费补贴资金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对2022年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开展夜间经济主题促销活动、夜间经济环境改造提升并对我县消费促进成效明显的实施主体给予2021年繁荣发展夜间经济补贴资金和2022年活跃夜间经济消费补贴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对夜间经济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承办政府或相关部门主办的夜间经济主题促销活动和企业自主开展的以拉动消费、活跃市场、促进夜间经济消费为主的零售、餐饮等各类促销活动;

2、打造夜间经济环境、活跃夜间经济消费活动支出费用(包括宣传、展台搭建、消费券、代金券抵用等)成本必须大于20万元;

3、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不予支持。

4、对已申请或已获得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活动或项目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三、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夜经济主题促销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活动实施开展情况,夜经济环境改造提升情况、活动及夜经济环境改造提升投资情况,促进消费情况等。

2、扩大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夜间经济环境改造提升主要内容和投入情况;夜间经济主题促销活动的具体名称、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支出、活动取得的成效、宣传成果等。

3、实施夜间经济环境改造提升、开展夜间经济主题促销活动的费用支出明细及相关凭证材料,包括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活动实际投入支出金额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支出报告为准。

4、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本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项目活动有关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于伪造相关资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商务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失信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商务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建设运行室,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要求标准A4纸,双面打印,有目录,有页码。项目封皮注明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对拟支持的项目经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验收公示后按照程序拨付资金。并将相关项目实施资料上报市商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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