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57/2022-0003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城关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城关镇道路交通安全 “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城政发〔2022〕3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城关镇道路交通安全 “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政发〔2022〕36号

关于印发《城关镇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场、办公室、中心:

现将《城关镇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严格落实。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610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区、市、县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力推进百日攻坚行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平罗县春季百日攻坚会议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人、车、路、企四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双下降、重特大交通事故绝不发生的目标,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平罗县城关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集中攻坚行动领导,由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王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海燕,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飞,镇党委副书记、城关派出所所长吴建国,镇党委副书记、老户村第一书记张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瑞副组长,成员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张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集中攻坚道路隐患治理

1.集中整改事故隐患路段。6月底前,完成事故多发、安全隐患、新建道路和往年未完成治理路段的排查梳理,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案,尽快立项实施,各()、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要将梳理的隐患档案台账和整改措施、资金落实、完成时限等内容报送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过程中,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长下坡、人员密集十字路口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灯、路肩反光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采取五必上优化措施;在连续长下坡路段、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增设一批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年底前,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和往年存量隐患完成治理。(责任单位:各()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综治中心)

2.集中提升道路安全设施水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会同各()和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迅速启动道路摸排,有序组织实施。6月中旬前完成全镇道路的评估排查,针对农村公路、社区公路两大领域,构建两委主导、各办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确定提升路段清单和主要措施,完善提升公路护栏、中央隔离设施、减速带、路灯等安全防护设施等级,分阶段、分批次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设施,切实增强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水平。(责任单位: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综治中心)

3.集中规范道路交通组织。6月底前,对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信息引导指示牌开展集中大排查。要充分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交通组织复杂路段的之路编制信息指引,对不合理标志标线及时替换、整改;针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平交路口、校园周边等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交叉路权,鼓励设置左转、右转专用道,以减少、分离交通冲突点为目标,优化标志标线和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针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要充分论证,积极增设限速标志、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振荡标线。(责任单位: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综治中心)

(二)集中攻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各村委会要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充分发动村委会、派出所,劝导员、网格员、路长、农机协理员(农机安全联组长)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6月底前,摸清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底数,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车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大力发展农村公路客运。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道路隐患排查和规划引领,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为抓手,整合农村客运资源,推行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运运营模式,根据本村人员构成,优化车辆配置机构,从源头上消除农村百姓出行难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公路客运载客能力水平,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

6.严管农村重点风险隐患。6月底前全面摸排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公司、蔬菜企业用工情况,重点盯防运送务农、务工、施人员车辆,责令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强管理,严查超员和违法载人。强化重大项目、施工工地等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针对性加强早晚出工、收工重点时段,严查货车、农村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组织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网格员等开展现场管控,现场监督劝导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等。(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城关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集中攻坚道路运输交通安全

7.强化客运交通安全监管。每月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分析研判,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强化旅游包车的监管审批,完善落实通报联系机制,开展多部门协作动态监督,防范监管盲区。(责任单位:各()、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城关派出所)。

(四)集中攻坚路面安全防控

8.严防涉及学生交通事故。要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全面加强农村地区学校校车配备,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出行。定期分析研判有重点嫌疑的黑校车,严格校车管理,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非载客车辆尤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以及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乘黑校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责任单位:各()、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五)集中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9.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和社会公益资源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结合重点时间节点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一盔一带”“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驾校等社会面宣传。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探索线上先下结合的创新宣传模式,在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和网络直播等方式,切实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各()、党建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10.常态化开展警示提示6月底前,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曝光。要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合载体,每季度根据事故预防实际需要,定期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每月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辖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微信群,针对重点人群,精准推送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责任单位:各()、镇党建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11.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10月底前,各()在所有行政村(村委会)、学校(教学点)设立至少1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在村口路段设置1处警示提示标牌,并依托农村两站、公示栏、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加强农村交通安全警示宣传。要结合文明村(社区)创建评比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将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社区)测评体系,写入村规民约,积极打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村,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要依托汽车站以及公路沿线墙体、桥梁、护坡、龙门架、LED显示屏等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城关派出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办公室、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集中攻坚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积极组织部署推进。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措施落实。办公室、中心要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包抓责任清单,形成责任体系。要定期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直插基层一线,直指问题实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形势不稳、事故多发、管理薄弱的办公室、中心进行约谈、通报、督办。

(三)强化信息报送。办公室、中心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按时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于628日前报送集中攻坚行动组织部署情况,9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1218日前报送集中攻坚行动总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