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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拨付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1〕 62 号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20〕78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下达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持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平商务发〔2020〕85号)《关于下达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补充申报项目资金支持计划的通知》(平商务发〔2021〕14号)文件,我局对其中6个项目进行了验收、公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宁夏宁羊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平罗县羊肉精细化分割加工共享车间项目等4个项目拨付扶持资金。资金拨付后,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合规使用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理财、放贷等。我局将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利用假项目、假发票、假合同等套取专项资金的,收回拨付资金,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平罗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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