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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21-0009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高庄乡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 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党发〔2021〕7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高庄乡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 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党发〔2021〕7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县相关安排部署及《印发<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纪发〔2021〕17号)要求,在全乡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自觉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整治民政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各环节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不断优化民生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重点

(一)监督监管方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各环节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情况。

(二)服务群众方面。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任务分工

成立高庄乡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杨占斌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闻立锋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成  员:李菊红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  逵   乡党委副书记

        高婷婷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学忠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张  娜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马志财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兼武装部长

        曹  刚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尚  亮   乡长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  军   乡党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

        杨  梅   民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晗钰   财经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  媛   纪检专干

马  双   民生服务中心干事

        吴  慧   财经服务中心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纪检办公室,高婷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设立民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杨梅同志担任组长,专项治理工作组会同有关办公室(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的自查范围、内容及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民政领域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相关整改措施,按步骤分阶段开展整改,并做好检查督促,确保自查整改措施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紧紧对照民政领域相关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落实。问题清单要贴近实际,切实解决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有反映的实实在在的问题。各支部要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附件1)于2021年7月4日前报乡纪委备案。乡纪委于7月5日前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建立规范台账,规范工作流程。乡党建办公室设立专项治理信访举报方式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举报电话为0952-6611632,举报邮箱为gzx6611632@163.com ,各有关办公室(中心)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将发现和受理的涉及民政方面的问题线索移送至乡纪委,并对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进行规范管理。

(三)落实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乡纪委要强化监督作用,对专项治理小组和各村党支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对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发现了捂着盖着不移交”等失责问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推动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进行复查复核,查实处理到位。乡纪委要对2019年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查实了结、但仍有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回头看”,同时,对平罗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高庄乡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开展复查复核,逐件梳理重新复查复核,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确保件件查实处理到位。

(五)抓好制度建设,定期汇报工作。各村、各办公室(中心)要紧盯整治任务,全面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溯源治理。同时,每月20日前向乡纪检监察办公室报送《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村、各办公室(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责任担当,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谋划,扎实推进。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村、各办公室(中心)要对照此次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梳理自查,加强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并向乡纪委、监察办提供相关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整体推进。乡纪委要持续加大监督力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提醒、早预防,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整治中发现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只作部署、不管成效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1.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任务、责任和措施清单

      2.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自查自改台账

      3.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移送表

                             中共平罗县高庄乡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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