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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19-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标  题: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19〕8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交发〔2019〕85号

2019年全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9年全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主线,以交通运输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法治化为重点,以推动全行业尊法学法用法为关键,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平罗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区、全面依法治县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确保2019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

(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在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决策机制,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部门内部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监督,按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论证、合同协议起草审查、涉法事务处理、复议应诉等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其在交通运输依法发展、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部门职能转变

(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品牌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实事求是、利企便民原则,扎实做好行政权力承接、下放、取消、转移等工作。健全“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提高“不见面”审批(服务)业务项比重。编制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规范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

(二)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在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举办交通运输执法监管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审批服务“只进一扇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编制、实施清单数据录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交通运输窗口服务质量,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进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大力清理,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执行力。

(三)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按照部颁标准,在全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使之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需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形象,提高基层执法水平。

、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对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核,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诉讼胜诉率。

、持续开展交通运输“七五普法工作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制“四清单”,扎实开展年度“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强化全系统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各级党组织集体专题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教育。各单位年度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学法用法考试不少于1次。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企业经营服务对象、旅客、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交通运输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以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五)把法治元素融入单位文化建设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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