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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村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陶政发〔2019〕96号
施家台子村:
你村报来《关于成立陶乐镇施家台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申请》收悉,为了确保农村改革顺利进行,推进你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股权量化、根据你村申请及上报的《陶乐镇施家台子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陶乐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成立平罗县陶乐镇施家台子村经济合作社,望你村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家底清楚,手续完善,产权明晰。实现农民股权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特此批复。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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