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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河湖保洁方案》的通知
城政发〔2019〕28号
各村居、站所、市场:
现将《城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河湖保洁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关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河湖保洁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镇域主干道路沿线、农村环境及河湖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根据平政办发〔2018〕230号及平政办发〔2018〕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以主干道路沿线和农村“三治”(治脏、治乱、治差)、“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违章、清乱堆乱放)以及河湖管理保洁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根据自治区、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乡村主体、群众参与、部门配合、突出重点、以奖代补、协同推进、创新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无缝隙、乡村一体管理”的要求和“因村制宜、重点先行、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口,聚焦脏乱差等群众反应强烈、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五提升”(提升环境卫生、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园林绿化、提升环卫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四改四化”(改房、改水、改厕、改路和建筑特色化、村庄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治理”(治理“脏、乱、差”)专项行动,按照“户清、村集、镇运”的分级处理模式,切实做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河湖保洁,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努力建设卫生整洁、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文明进步的美丽新城关。
二、整治范围
1.109国道、301省道、南环、北环等镇域主干道路沿线;
2.各村主干道路、巷道沿线,中心沟,庄点;
3.三排、五排、五二支沟、五四支沟、唐涞渠等主要河湖沟道。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共性内容
1.完善人员及硬件保障。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在主干道路沿线、各村巷道、重点河湖沟道加强保洁人员队伍建设及物资配备(附件2),配齐修缮垃圾箱,达到村级巷道至少每百米1个垃圾箱、每1.5千米1名保洁员;主干道路每2千米1名保洁员;重点河湖沟道每3千米一名保洁员的覆盖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保洁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监管。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各村居
完成时限:2019年3月底
2.加强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由各段保洁员做好主干道路、庄点巷道、河湖沟道日常保洁工作,做到零星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入垃圾池或垃圾箱内;由镇环村办负责,制定保洁员考核办法,督促各保洁员做好垃圾集中清运和日常巡查,每月集中转运垃圾不少于两次。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各村居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农村污染源治理及监管。由镇环村办负责,组织人员每月对沿河村、步口桥村、二闸村三处水源地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设置的界桩、标志牌、警示牌等设施无损坏现象,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对各村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和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环境监管、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强化污染治理,严格环境执法。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由各村负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实现全镇辖区“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全面禁烧目标,确保禁烧率达100%,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各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大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巩固和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日常保洁,实现管理常态化。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各市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抓好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根据全镇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经济能力、人口集聚情况,结合各村实际,实施农村水冲式厕所改造任务200户(其中二闸村50户、小兴墩村40户、步口桥村30户、老户村30户、星火村30户、沿河村20户)。各村要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加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二闸村、小兴墩村、步口桥村、老户村、星火村、沿河村、前锋村、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
(二)个性内容
1.加强温室园区环境监管。由镇环村办负责,起草温室园区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及垃圾管理办法,并与园区承包方签订责任书,小兴墩村、沿河村协助环村办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小兴墩村、沿河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县城东出口环境治理。由星火村负责,做好301省道两侧日常保洁工作,做到零星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入垃圾池或垃圾箱内;由老户村、星火村负责,督促新109国道两侧辖区内各商户依据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好商户门前卫生保洁、清扫;由镇环村办负责做好垃圾清运和日常巡查。
责任单位:星火村、老户村、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县城北出口环境治理。由二闸村负责、镇环村办配合,对北门桥以北道路两侧围墙边乱堆乱放及加油站和二闸中学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二闸村、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强县城南出口环境治理。由109国道、城滨路沿线各村负责,做好道路两侧(含树池)日常保洁工作,做到零星垃圾及时清理并集中入垃圾池或垃圾箱内;由镇环村办负责做好垃圾清运和日常巡查。
责任单位:前卫村、合作村、小兴墩村、沿河村、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抓好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步口桥村、前锋村、沿河村、前卫村、新建村、星火村、老户村、三闸村、小兴墩村以队为基本单元,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按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村主干道路沿线和村容村貌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辖区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年高标准完成1-2个生产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4)。重点开展“六清三化”(清垃圾、清柴草垛、清粪堆、清沟渠、清院落、清道路和美化、净化、绿化)为主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清理农户室内外卫生,规范畜禽养殖,治理乱搭、乱建,保持村庄整洁。整治好的村庄结合春秋林水工作做好村庄绿化建设、巷道硬化和改水改厕,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社会组织、县结对帮扶部门、为民资金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村庄内部环境治理,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步口桥村、前锋村、沿河村、前卫村、新建村、星火村、老户村、三闸村、小兴墩村、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林业站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创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在二闸村创建全县环境整治示范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村庄规划整治、改造设计、加大生态绿化入手,开展旧房外观整治、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提升、改水改厕、绿化美化亮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力争实现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和管理机制好的目标。同时,积极动员村民投资投劳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以点带面,起到全镇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二闸村、国土所、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陈小龙同志为组长,副镇长王会文同志、张瑞同志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市场负责人、站所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王会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环境整治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工作督查组,由镇纪委牵头,环村办、水利站、国土所配合,加强工作督查考核。各包村领导干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常过问、常督促;各村支部书记、市场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精心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市场要加大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辖区公示栏、广播、板报、微信群、专题宣讲会等手段,丰富宣传形式,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投身环境整治活动中,为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村居、市场要认真总结环境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留存环境整治图片资料,每月上报环境卫生整治专题信息不少于1篇。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居、市场要从大局出发、从细节入手,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按照工作要求,如期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聘用保洁员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镇纪委和镇环村办将对各村、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不能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在镇村居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对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且整治效果较好的责任单位,安排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附件:1.城关镇保洁员聘用管理办法
2.城关镇保洁员、保洁设施分配计划表
3.城关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干部包片分配表
4.城关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城关镇村级保洁员聘用管理办法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二、管理考核
1.根据保洁任务量,各村配备相应的保洁人员,保洁员由镇环村办管理、各村负责监督。
2.各村保洁员树立不怕脏、不怕累的爱岗敬业精神,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3.各村保洁员自觉接受镇环村办及各村村民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对于镇环村办不定期抽查所指出的不清洁地方,要在规定限期内予以清理。
4.保洁员要树立安全意识,出行注意自身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
如有群众反映保洁员工作不负责,经调查属实的扣减当事人当天工资,情节严重者可辞退。
三、保洁内容及职责
1.负责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2.负责每天做好对应辖区内主干道路、巷道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并利用早晚时间将垃圾收集到垃圾箱或垃圾池。
3.负责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发现焚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参与扑灭。
4.遵守村委会所规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如有私事必须向村委会请假报告。
5.小兴墩村、沿河村、前锋村、步口桥村、前卫村、老户村、二闸村、三闸村、星火村等村保洁人员负责对本村辖区内三排、五排、五四支沟、五二支沟、唐徕渠及村中心沟两侧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6.遇重大活动或重要时间节点,由镇环村办统筹抽调使用人员集中开展环境整治。
四、保洁工具的配备管理
1.配备具有反光标识的统一服装和保洁工具,原则上每名保洁员每年配备1把锨、2把扫把、4双手套。
2.爱护环保设施和清洁工具,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损坏,由本人负责购买使用。
五、工资待遇及保障措施
1.保洁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如无异议,可以续聘。
2.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800元,每季度由镇环村办会同村委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镇政府统一造册核发。
3.镇政府为每名保洁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标准由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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