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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0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崇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党发〔2019〕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崇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崇党发〔2019〕43号

煤炭集中区党总支、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综治服务组织驾驭控制全局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建设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崇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任:吕占林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张建荣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杜  涛  镇党委副书记

 员:吕永红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银平  镇副书记

      达江峰  镇党委副书记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吴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崇岗派出所所长

      王建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余  冬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关尚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莲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万山  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胡月梅  党政办主任

      马自国  崇岗司法所副所长

      杨林明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学文  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学军  崇岗卫生院院长

      岳宝仁  崇岗九年制学校校长

      王长林  崇岗寄宿制学校校长

      赵玉平  崇岗幼儿园园长

      各站所长、村(社区)书记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综治服务中心,杜涛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张欢负责日常工作。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节、处理涉及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严打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病人管控、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反邪教和消防、铁路护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5.积极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综治群防群治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7.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综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继续将综治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完善综治中心工作机构以及设施功能。

(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综治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与协作,积极参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治中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服从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调度、检查和监督。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2019年4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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