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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9-0005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崇岗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崇政发〔2019〕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岗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崇政发〔2019〕51号


各站(所)村(居):

现将《崇岗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崇岗镇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组)任务分解表

2.崇岗镇2019年危房改造任务清单

3.崇岗镇2019年农村水冲式厕所改造任务表

4.崇岗镇2019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分工表

5.崇岗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崇岗镇保洁员岗位职责

7.崇岗镇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书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1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做好崇岗镇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善我镇生态环境,提升镇居民宜居环境和生活品质,根据《平罗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226)及《关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平农居办发[2019]2)文件要求,“清洁村庄、生态宜居”为主题,在全镇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政府主导、村居配合、群众参与、突出重点、以奖代补创新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垃圾污水治理为突破口,聚焦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五提升”(提升环境卫生、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园林绿化提升环卫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四改四化”(改房、改水、改厕、改路和建筑特色化、村庄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治理”(治理脏、乱、差)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110国道沿线、下沙路两侧、下庙中心路两侧、兰丰中心路两侧的农村环境整治,及新镇区容貌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现新镇区公共环境洁净,村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善各村(居)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崇岗。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群众教育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动员,利用各种会议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单建立两劳用工制度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村(居)各组要召开会议,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要求村民自行做好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和破旧危房废弃畜禽圈舍秸秆清理等日常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投入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管理中来,增强全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切实形成人人自觉参与镇区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局面。各村()要制定重点治理区域整治标准,实行目标到村整治到户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卫生保洁与垃圾清运卫生设施维护人员管理考核等制度,确保整治一片提升一片规范一片长效管理一片,全面推进崇岗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单位:各包村站所  各村(居)

(二)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生产、生活行为,自觉投入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二是加强水源地保护设施监管维护。加强巡查频次,确保设置的界桩、标志牌、警示牌等警示标志无损坏现象。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确保农村饮用水不受污染,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责任领导:王银平

责任单位:水利站  环村办  相关村村干部

(三)抓好村(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各村(居)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按照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推进辖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1.提高新镇区道路保洁水平。加大新镇区道路清扫力度,在醒目地段设立标识指示牌,镇区垃圾清运彻底(责任领导:余  责任单位:环村办)。

2.推进绿地建设。全面开展镇区绿化工作,对镇区公共绿化带及裸露地面的平整清理,消除斑秃现象,对镇区各道损坏下水井盖和路面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维修、更换,选取重点路、重要地段实施景观亮化,提高亮化水平(责任领导:王银平    责任单位:环村办  自然资源站)

3.实施主干道路整治。110国道、下沙路、下庙中心路及村(居)中心道路沿线两侧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草堆、粪堆、煤场,乱搭乱建的围栏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在视线内无垃圾、无堆积物。对有条件的区域设置林带的地段规划建设宽幅林带,改善道路沿线环境卫生。(责任领导:王银平  责任单位:环村办  自然资源站  各村)

4.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水利方面整治。结合崇岗镇河长制明确各行政村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消除沿河道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污水排放、河道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改善河道环境面貌。(责任领导:王银平  责任单位:水利站  各村)

5.开展各村秸秆禁烧整治。重点监控西线高速公路沿线、110国道沿线、下沙路两侧、农田沟渠,确保不见火、不冒烟、不见黑斑。重点监控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易焚烧秸秆的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收费站、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全天候对各村进行秸秆禁烧巡查,设置秸秆禁烧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值班人员做好24小时无缝隙值班,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队并及时组织灭火。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责任领导:各领导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包村干部  各村干部)

6.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求辖区内养殖户要做好养殖场周边环境、养殖场场内的卫生工作。对禽畜排泄物进行无害化或者建设储粪池处理;养殖场内的粪便及时清理,防止空气中的致病菌类增加并随气流扩散;对于饲草料、农用生产器械等不得随意乱放、更不得堆放在公共场所,要有序、干净放置于养殖场内。对于辖区内的养殖户,不得私自屠宰畜禽,更不得将污物、下水等污染物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责任领导:余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包村干部  各村干部)

7.生态绿化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质量。各村(居)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有林地段,定期开展拉网式环境卫生排查,对各村(居)需整治林带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抓好林木管护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完成辖区内林带垃圾、杂草清理和林木修枝抚育工作。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发现毁坏树木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在森林防火管护期内,严格按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切实组织好春季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责任领导:王银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站  各村())

(四)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

各村()要严格执行村庄规划,严禁投资非保留村庄点,暖泉村、下庙村和青村定为环境整治示范村,其它村每个村上报一个环境整治示范小组(具体任务见附件1)。镇党委政府将加大对示范村和示范队的投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工作,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动员村民投资投劳,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培育创建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村庄规划整治、改造设计加大生态绿化入手,旧房外观整治、环境卫生治理为抓手,使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打造出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生态宜居的新村庄。(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环村办  项目办  各村())

(五)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的《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发[2018]25号安排,2019年全完成现有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各村(居)将现有存量危房全额纳入我镇2019年改造计划(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早动员、早准备、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确保困难群体有安全住房。

(责任领导 :刘  毅  责任单位:民生服务中心  各村)

(六)抓好农村水冲式户厕改造工作

根据全县村庄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崇岗镇行政村实际,2019年我镇农村水冲式厕所改造任务数953户(具体任务数量详见附件3)各村对照改厕任务全面开展改厕摸底调查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全面改建水冲式厕所科学选择污水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大力加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办  各村)

(七)持续做好煤炭集中区环境卫生工作

加强园区内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现园区内主干道路沿线两侧无生活垃圾,无乱丢乱弃乱倒及堆积的现象;道路干净整洁,无堆积煤灰,从根本上制止车辆扬尘的现象;绿化带及道路边坡整齐,无杂草,绿化树木整齐;园区内所有垃圾池无长期积累、无死角垃圾、无长年遗留垃圾。进一步改善集中区环境卫生面貌,扬尘管控逐步规范,切实整治集中区环境卫生,促进集中区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良好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责任领导:达江峰  责任单位: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八)将环境整治与乡风文明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改善生活环境

把实施环境育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围绕环境育人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要在两方面着力:一方面以“文明一条街”建设“美在农家”活动为载体和突破口,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三治理”活动,自觉为创造优美净的农村人居环境出力。另一方面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村容整洁倡导村民与破坏生活环境行为作斗争,相互监督,相互教育,长期坚持。(责任领导  :吕永红  责任单位:文化站  各村)

(九)创建文明楼院和卫生文明乡镇

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楼院、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商户等文明系列评选活动,通过创评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清洁卫生活动。(责任领导  :吕永红  杨金莲责任单位:文化站  卫计办各村干部  各包村干部)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崇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崇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吕占林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建荣  镇人民政府镇长  

      吕永红  镇人大主席

成  员:王银平  镇党委副书记  

      杜    镇党委副书记

      达江峰  镇党委副书记  煤炭集中区中心主任  

      王建军  镇纪委书记

      余    镇政府副镇长

      关尚升  镇武装部长

      杨金莲  镇组织委员

      刘    镇政府副镇长

      包村站所干部  各村(居)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境与村镇管理办公室,由王自发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镇党委、政府,第一责任人是党委书记、镇长,直接责任人是分管负责人和各包村领导。各村(居)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农户“门前”、农村保洁员考核与动态选配、乡村垃圾定期清运、村两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各包村领导、包村站所负责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考评力度,要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各包村站所每月至少督查指导2次,每月至少召开1次环境卫生保洁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要在强化平时督查的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各村(居)限期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镇党委、政府研究。

(二)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罚。要把督查考核和兑现奖惩作为落实各项措施的有力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加大对各村(居)落实本方案工作要求和措施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采取定期督查和环境卫生评比活动,对各村(居)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健全完善月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奖罚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罚。各村(居)也要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定期对村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与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规依纪,加大问责力度。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要联合镇农经站加大对全镇农村环境卫生专项保洁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在镇级月督查评比中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村书记要向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补措施。考核设一、二、三等奖,年度考核第1名的村(居)为一等奖,考核第2名的为二等奖,考核第3-4名的为三等奖。按照平罗县人居环境整治“五清一绿一改”的目标要求,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庄授予“洁净村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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