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9/2018-881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资金调整的请示
发文字号: 平农综办发〔2018〕6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资金调整的请示

平农综办发〔2018〕68号

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平罗县农业综合开发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的批复》(宁农综办〔2018〕4号),自治区农发办批复我县实施平罗县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五三支沟、五五支沟治理项目,治理沟道长度16.84公里,批复总投资1670万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解决项目区群众农业生产排水难、行路难的问题,我办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部分工程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五三支沟治理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批复财政资金470万元。Ⅰ标段-Ⅱ标段工程合同总价423.12万元,Ⅰ标段-Ⅱ标段工程结算总价435.05万元,工程结算总价超合同总价11.94万元。五三支沟治理工程总决算价450.04万元,结余资金19.96万元。

2.五五支沟治理工程共划分为4个标段,批复财政资金1200万元。Ⅰ标段-Ⅳ标段工程合同总价1018.57万元,Ⅰ标段-Ⅳ标段工程结算总价1014.29万元。五五支沟治理工程总决算价1050.24万元,结余资金149.76万元。其中:五五支沟治理工程Ⅱ标段、Ⅳ标段超合同价19.4万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宁农综办〔2015〕57号)规定,经我办研究,拟使用五三支沟治理工程结余资金19.96万元解决Ⅱ标段超合同14万元;使用五五支沟结余资金149.76万元解决Ⅱ标段和Ⅳ标段超合同19.4万元。               

妥否,请批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