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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0/2018-9215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崇岗镇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崇岗镇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崇岗镇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站所:

现将《崇岗镇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岗镇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根据平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爱卫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崇岗镇今冬明春开展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方针,落实各项措施防控,切实加强乙脑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除蚊媒孳生地;开展蚊媒集中消杀,切断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乙脑疫情的发生。

  1.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防蚊灭蚊爱国卫生运动,实现重点场所、区域蚊媒孳生地整治全面覆盖,将蚊媒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有效控制乙脑疫情发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2. 工作措施

    (一)开展以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崇岗镇每周五组织镇村干部到包抓村队开展环境整治,各村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畜禽养殖场、牲畜圈棚、农村庄点、农户庭院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定期清理畜禽饮水槽积水;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积、暴露垃圾、各类积水、杂草。疏通沟渠管道,清除淤泥、杂草;填埋洼地、填平房前屋后的死水塘;堵洞抹缝,翻缸倒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污水积水等蚊媒孳生地。

    (二)开展越冬蚊媒栖息场所集中消杀。按照县爱卫办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6日--20日开展第一轮次消杀,2019年4月开展第二轮次消杀。消杀场所重点对封闭、半封闭性畜禽养殖场、牲畜圈棚、空置房、菜窖、垃圾及污水处理场、厕所、居住地庭院杂物堆、粪堆、柴草堆等越冬成蚊容易停留场所进行消杀。

    (三)加强防蚊灭蚊知识宣传。要利用微信群、QQ群、村级大喇叭宣传海报等各种形式,普及乙脑等蚊媒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的能力以及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以防蚊灭蚊、清理蚊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安装纱窗、纱帘。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对疾病的抵抗力。

    四、消杀时间:

    冬季为2018年11月16日开始至20日结束,春季为4月。

    五、消杀方法

    对农村越冬成蚊停留场所采取滞留喷洒与热烟雾熏杀相结合同步进行消杀,对上述场所建筑物内墙、外墙、内顶棚先进行滞留喷洒,后进行室内热烟雾熏杀。

    六、消杀药品

    (一)滞留喷洒常用药品:高效氯氰菊酯类;高效溴氰菊酯类。

    (二)热烟雾熏杀常用药品:氯氰菊酯类热烟雾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落实责任。

    各站所、村(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及时召开会议布置该项工作。各村要成立“灭蚊”消杀队伍,开展辖区公共场所的消杀并发动群众开展“灭蚊”工作。镇爱卫办“乙脑”工作督查组要深入各村检查督导,要加强对“灭蚊”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对组织得力、成效好的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落实不到位的村(居)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也将本次各村(居)“灭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做好药品与器械使用管理。

    1.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稀释配制药液,消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预防中毒事件发生。消杀时要避开下雨下雪天气和刮风天气。

    2.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专人妥善管理药品与器械,及时回收剩余的药品与专用器械,并对药品的外包装(袋、瓶、壳)统一回收,集中妥善处理,严禁乱扔药品器械造成污染环境等不安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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